當代哲學經典·倫理學卷

麥金泰爾

字體:16+-

阿拉斯代爾·查莫斯·麥金泰爾(Alasdair Chalmers MacIntyre,1929- )出生於蘇格蘭格拉斯哥,曾在瑪麗皇後學院接受教育,後來在曼徹斯特大學和牛津大學取得了文學碩士學位。1951年任教於曼徹斯特大學,開始了他的學術生涯,之後在英國的利茲大學、埃塞克斯大學、牛津大學工作過。1969年來到美國,像個“漂泊的荷蘭人”,在許多大學任職,曆任布蘭迪斯大學曆史思想教授(1969或1970),波士頓大學哲學教授、文學院院長(1972),威爾斯利學院亨利·盧斯講座教授(Henry Luce Professor)(1980),範德堡大學瓊斯教授(W. Alton Jones Professor)(1982),聖母大學哲學教授(1985),範德堡大學哲學教授(1985),耶魯大學惠特尼人文中心(Whitney Humanities Center)訪問學者(1988),聖母大學麥克馬洪-漢克哲學教授(McMahon-Hank Professor)(1989),杜克大學哲學教授(1995—1997);他同時還是普林斯頓大學訪問學者、美國哲學學會的前主席。從2000年到現在,他一直是美國印第安納州聖母大學哲學係的奧布賴恩高級教授(Rev. John A. O'Brien Senior Research Professor)以及倫理學和文化中心的終身高級研究學者。在道德哲學、政治哲學、哲學史和神學等領域他都做出了傑出貢獻。

在倫理學領域他的突出貢獻在於,倡導複興亞裏士多德主義的德性論傳統以克服現代道德哲學的危機。他認為,當代西方社會的道德危機,來源於規範倫理取代了德性倫理。道德的立場與原則,在現代主體哲學中變成了純主觀的選擇和情感的表達。在我們選編的“正義:變化中的德性概念”一文中,他追溯曆史,認為這種狀況來源於對亞裏士多德哲學中的目的論和德性論的拋棄。他指出,當代羅爾斯與齊諾克之間的道德爭論,就是由於缺少了亞裏士多德式的德性,喪失了一種“應得賞罰(desert)”的觀念,因此,當代道德應該回歸到傳統意義的德性論上。

亞裏士多德把正義作為人類共同生活的“總德”和“首德”,認為沒有“正義”,人類就無法一起共存;沒有“正義”,其他“殊德”難成其德,且使普遍道義缺乏標準和一致性。如“勇”德,如果沒有“正義”,就會淪為“匹夫之勇”,淪為暴力;“義”德,沒有正義,就會變成單個人之間或小集團內的主觀情義而失“德”。但是,人類恰恰在對“正義”理解上的分歧比什麽都要大得多,日常生活中充斥著各種不同的正義概念和正義原則,它們無法相容,無法一致,在當代的多元文化中確實很難找到適當的衡量方法和理性標準來判斷不同正義原則之間的是非。羅爾斯和諾齊克分別做出了有價值的探索,但他們的探索再次證明了正義觀念的不可通約性。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重審亞裏士多德的與我們對共同體的共同責任的應得賞罰概念。這個概念與基督教的正義概念相結合,與現代政治文明成果相結合,且把忠於祖國、忠於共同體的愛國主義從對統治我的政府的服從中分離出來,將展示出解決正義德性之分歧的一個可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