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懸疑推理名家 · 一人一本成名作(共40冊)

Part 9 天才的殊途同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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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被帶回刑偵支隊兩天後。

一大早,嚴良走進辦公室,瞥了眼正在抽煙的趙鐵民,道:“他招了嗎?”

趙鐵民彈了下煙灰,冷哼一聲,道:“從前天晚上到現在,我就沒讓他合過眼,看他樣子已經困得不行了,可他意誌力很強大,一直裝無辜,什麽都不肯交代。”

嚴良隱隱覺得他的話似乎不對勁,細細一想,瞬時瞪大了眼睛:“你正式逮捕了駱聞?”

“沒有,我手裏壓根沒他的犯罪證據,怎麽簽逮捕令?”

“那你是?”

“傳喚他,協助調查。”

嚴良微微皺眉道:“傳喚的話,最高控製人身自由的時限是24小時,前天晚上到現在都三十多小時了,這麽做……不太符合規定吧?”

趙鐵民不屑地道:“規定我比你懂。”

嚴良冷聲道:“我最恨你們這幫人搞逼供那一套!”

說著,嚴良就往外走。

“等等,你去哪?”趙鐵民站起身叫住他。

“回學校,這事情我沒興趣管了,祝你好運,早點審問出來吧!”

“喂——等等,”趙鐵民上去拉住他,道,“我知道你很討厭逼供這一套,逼供確實會搞出不少冤案。可誰告訴你我對駱聞逼供了?”

“你都違反規定,超出傳喚時間,他三十多小時都沒睡覺了,還不是——”

趙鐵民打斷道:“首先,我承認,以前有些地方是存在逼供的情況,不過現在至少我們杭市的環境已經好多了。其次,你知道我為人,我也一向反對逼供。第三,這麽大的案子,我敢逼供嗎?萬一弄不好,我豈不是有麻煩?而且駱聞曾經是他們寧市的人,我要逼供讓他認罪,最後他翻供怎麽辦?他們寧市的領導告我怎麽辦?”

嚴良不解道:“那你是?”

趙鐵民拍拍他的肩,微微一笑:“你放心,我一切都按規定來。昨天傍晚的時候,傳喚時限快到24小時了,我讓人把駱聞帶到公安局門口,讓他下車,隨後又拿了張傳喚單,再把他抓進來。”

“這都行?”嚴良驚呆了。

趙鐵民似乎頗為得意自己的創新,道:“當然,連續傳喚也是不允許的,但法律沒規定到底多久算是連續傳喚,我這麽做對付駱聞,也是情非得已。而且兩張傳喚單上他都簽過字了,一切手續合法。”

嚴良張張嘴:“你……這樣你天天把他送到公安局門口,再給張新傳喚單又帶回來,豈不是能把他關到死?”

趙鐵民咳嗽一聲,道:“理論上是這樣,不過我希望他趕快招了結案,總不能一直這樣搞下去。”

嚴良低下頭,沉默了半晌,抬頭道:“我能審他嗎?”

“當然可以,”大概嚴良最近在警隊出入多了,趙鐵民這次倒是很爽快地回答,“這裏不是市局,是支隊,都是我的人。盡管你現在不是警察了,不過我跟手下都說過了,你是刑偵專家,反正老刑警都知道你,這事不讓廳裏的領導知道就行了。”

嚴良看著他,微微頷首:“謝謝。”

“應該我謝謝你才對,不是你的話,現在連誰是嫌疑人都不知道呢。不過,你有幾分把握審得出來?”

嚴良坦白道:“我不知道他會不會招,我隻能試試看。原本最好的情況是,他去找李豐田時,從他的包裏至少搜出一樣凶器,那樣他就無從抵賴了。我沒想到他手無寸鐵就去找了李豐田。”

趙鐵民轉過身,拿出一疊卷宗,道:“好消息是李豐田已經招了,細節還待繼續調查。”

嚴良接過卷宗,看了一遍,把卷宗交還給趙鐵民,默默轉過身,吐了口氣。

66

當嚴良走進審訊室時,看到的是一張布滿疲憊的臉。

盡管駱聞還不到五十歲,年紀上算是處於壯年,但兩天兩夜未合眼,也快達到他的極限了。

他麵前放著咖啡和香煙,但香煙沒動過,嚴良知道,駱聞從不抽煙。而咖啡,應該喝了不少吧。

趙鐵民叫出主審人員說了幾句,隨後關了門,一同離開,把嚴良和一名記錄員留在審訊室裏。

駱聞看到嚴良,強打了一下精神,微微挺起背,朝他平靜地笑了一下,道:“警方一定是搞錯了,我說了很多次,案子與我無關。”

嚴良緩緩坐下,目光一直盯著駱聞的眼睛,情緒複雜,過了許久,一聲輕歎,隨後道:“你還不肯承認嗎?”

駱聞深呼吸了一口氣,緩緩搖搖頭,似乎是在冷笑:“我不知道該承認什麽。”

“對於你的一切所為,我都已經調查清楚了,你一共殺了五個人,犯了六次罪。”

“殺五人?犯罪六次?”駱聞嘴角隱含一抹微笑,“數學老師也會算錯數嗎?”

嚴良臉上漸漸多了幾分肅然,道:“徐添丁不是你殺的,但是,如果不是因為你的插手,不出三天警方就會抓到凶手。是你,你替凶手重新設計製造了一場犯罪。”

駱聞搖著頭,臉上似乎寫著不可思議。

“不得不承認你的犯罪能力很高,接連殺害多人,警方卻始終抓不出你。你故意把犯罪搞得似乎很複雜,不用其他更快捷的工具,偏偏用繩子把人勒死;殺人後在死者口中插根煙;留下‘請來抓我’的字條;以死者的身份偽造三個字‘本地人’。這些一度使得警方根本想不明白凶手想表達什麽,這些線索裏麵究竟有什麽關聯。”

駱聞很無奈地歎口氣:“我已經說了很多遍了,這些案子跟我完全無關。”他微微抿了抿嘴,道,“有什麽證據證明是我犯罪的嗎?此外,我還想補充一點,作為一個曾經很成熟的刑技從業人員,如果真是我犯罪,我想,我有能力根本不留下證據,甚至屍體,都未必找得到。”

嚴良道:“我相信駱法醫完全做得到這一切。但你之所以留下這麽多線索,是因為,殺人,本就不是你的犯罪目的。”

駱聞摸了下鼻子,沒有說話。

“即便我開始懷疑到你,認為這些命案跟你有脫不了的關係後,始終還是有很多疑問困擾著我。譬如,你為什麽要殺人後在死者口中插上一根利群煙?是為了製造案發現場的疑點,擾亂警方的偵破思路,增加破案難度嗎?如果換成其他人是凶手,這種動機出發點的可能性很大。可當我把你代入當成凶手,就否定了這個判斷。因為你非常非常專業,你很清楚,最能增加破案難度的,是不留線索,而不是額外製造擾亂偵破的線索。可我還是想不通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嚴良喝了口水,繼續道:“直到我去寧市調查了你的往事,才讓前麵命案中所有的疑點都有了一個共同的答案。我這才發現,所有警方勘查得到的線索,均是你刻意留下,刻意讓警方發現的。”

“按你犯罪時的行為順序來說吧。你殺人時,不用效率更高的刀具等器械,而用了繩子。你在現場附近丟棄了凶器,當然是為了讓警方找出上麵的指紋。不過,刀具的把柄上也可以留下指紋,為何不選刀呢?對你來說,用繩子殺人有兩個好處。一是繩子有兩個把手,你可以在兩個把手上都留下清晰的凶手指紋,方便警方的提證工作。二是用繩子殺人能夠更容易讓警方判斷凶手是個左撇子。你曾是優秀的法醫,你很清楚,如果你用刀殺人,即便你用的是左手,事後勘查現場時,法醫也隻能判斷凶手用左手持刀殺人,由於缺乏右手的比照,無法完全判斷凶手是個左撇子。而用繩子把人勒死,由於你故意讓左手的用力遠大於右手,再加上一些你在現場故意使用左手操作的細微證據,法醫很容易認定凶手是個左撇子。”

駱聞笑了笑:“如果真是我幹的,我為什麽要做這麽複雜?大部分人都用右手,我即便不偽造左撇子,警方的調查工作量依然會很大。萬一我偽造失敗了呢?豈不是更容易露出馬腳?”

“你不會偽造失敗的,因為你是駱法醫。”嚴良很直接地看著他。

“這算是對我專業技能的認可嗎?嗬嗬。”駱聞歎息著搖搖頭,把杯裏的咖啡喝完。

“其次,你殺人後在被害人口中插上一支利群煙。這個舉動看起來顯得很古怪,其實最直接的想法才是最正確的。凶手是個抽利群煙的人。”

“我不抽煙。”駱聞平淡地應了句。

嚴良道:“可你想讓警方認為凶手抽煙,而且抽的是利群煙。”

“有這必要嗎?”

嚴良繼續道:“你借用死者的身份,留下三個字‘本地人’,其實也應該按照最簡單的理解,凶手就是杭市本地人。此外,你每次殺人後,都故意在現場留下一張充滿挑釁口吻的‘請來抓我’字條,就是想把案子鬧得足夠大。你很清楚,杭市這樣一座大城市裏,幾乎每天都會有命案發生。你殺了人後,當然,區公安分局會很重視,會安排人手破案,但這對你太不夠了。你需要做大案,需要引起更大的效應,需要讓市局甚至省廳震驚,組織大量人手破案。所以你在現場留下挑釁的四個字,目的就是逼迫警方把大量的警力投入到你這個案子的偵破中。你這招確實管用,命案現場留下‘請來抓我’這四個字,簡直絕無僅有,第一起案子一出來,立刻引起了媒體的高度關注,當然,也引起了警方高層的格外注意,隨即安排大量人手組成專案組破案。”

駱聞淡淡一笑:“你既說我殺人,又說我故意想引起警方重視。我是不是能這麽理解。在你看來,我既犯罪,也想早點被抓?”

嚴良點點頭:“你確實是這麽想的。”

駱聞笑道:“那也不用審我了,給我去做個精神鑒定,如果我是神經病,那麽殺人也不會判刑。”

“你的真實動機是想讓警方去抓另一個凶手。”

駱聞嗤笑一聲,並不說話。

嚴良抿了抿嘴,道:“八年前,你從北京出差回到寧市,下了飛機後,你發現家裏電話打不通,你妻子的手機關機了。你在回家路上時,又打給了你丈母娘,她說這幾天沒聯係過女兒。你又打給你妻子的朋友,他們說這幾天你妻子的手機都關機。你打到她單位,她單位說你妻子兩天沒來上班了。這一下,你急了,趕到家後,打開家門,發現家裏空空如也,你妻子、你女兒,還有家裏的一條狗都不見了。家裏地板擦得幹幹淨淨,一塵不染。你一眼望去,應該感覺這個家裏既新鮮,又陌生。那一刻,憑你的職業本能,發現了家裏的不正常。”

駱聞看著嚴良,微微咬著牙。

對八年前他站在家門口那一刹那的感覺,直到現在,依舊宛如昨日。

他這一生中,從未有過那一瞬間的害怕,發自心底的害怕。那一份深藏心底的恐懼,八年來,不斷將他從午夜睡夢中驚醒,他的麵前總是冒出深不見底的那一套空房子,所有家具擺設,都擦得一塵不染。

“當時,你沒有直接走進家裏,而是很冷靜地留在了外麵,電話打給你的部門,讓人帶著勘查的工具儀器趕到了你家門口。隨後,你和一位你認為能力最好、最細心的學生一起進了房子,對每一寸的地麵進行了細致的勘查。那一次,你用盡了各種方法,把整個房子勘查了很多遍,從當天傍晚,一直持續到了第二天天亮。從當時卷宗你自己的記錄上看,整個勘查過程還是發現了極其細微的線索的。首先,房子內的大部分地麵,都被人用抹布用力地擦過了,沒找到一個腳印。而你根據抹布擦地的施力情況判斷,擦地的人用的是左手,而你妻子的習慣一向是用右手。其次,你幾乎對整個房子都做了血跡顯色反應,發現房子裏沒有出過血。第三,你在衛生間的水槽下方,找到了一小片灰燼和少量的灰質成分,事後,你通過實驗室微物質鑒定,發現是煙灰,你又通過購買市麵上的各種香煙,對之進行了燃燒後微物質比對,你通過微量元素的細小差別和煙紙燃燒後的不同成分判斷,這裏的煙灰是利群煙。第四,你找遍了整個房子,最後,在衛生間水槽旁的瓷磚上,發現了一枚指紋。這枚指紋經確認,不是你妻子的,也不是你的,而是一枚陌生的指紋。整個房間找遍了,就隻找到這一枚指紋。這些情況都是八年前你自己寫在卷宗裏的,你應該記得很清楚。”

駱聞點點頭,道:“我記得很清楚。”

“你妻女和家裏的一條狗都失蹤了,家裏發現了幾項不正常的線索,你判斷兩天前你家裏一定發生了某種意外,於是你在市局報案,做了登記。這部分的卷宗依然保存完好。由於你在寧市市局的地位,所以你報案後,局裏很重視,連忙派了大量人手進行附近的人員走訪工作。很快,調查到有一名收廢品的年輕人,在案發後失蹤了。你親自去了那人的出租屋,提取了此人留在出租屋內的指紋,發現該人的指紋和遺留在你家衛生間內的那一枚完全相符。你又對他屋內的東西進行了詳細勘查,確認他是左撇子,並且抽利群煙。利群煙是中檔煙,收廢品的人中,大都抽很便宜的煙,此點顯得很奇怪。隨後,警方將該人列為了嫌疑人,經過房東和其他幾個相關人員調查,他們說此人剛來才兩天,印象很淺,隻記得身高170厘米多點,體形略偏瘦,長相很普通,由於接觸很短,無法描述出他的長相。但房東記得他來租房時聊了幾句談到過,他是杭市城西一帶的農民。杭市人大部分都抽利群煙,所以你認為他是杭市城西一帶的人是可信的。可惜八年前,手機還是相對的奢侈品,社會上大部分人沒手機,否則房東租房一般都會留下對方的手機號碼,一查身份立刻就清楚了,再也沒有後麵的這麽多事了。”

駱聞默不作聲。

嚴良繼續道:“隨後,你請求局裏聯係杭市的警方,協助查找這樣一個人。但由於線索太少,隻知道對方是杭市城西一帶人,二十多歲,身高、體形、長相很普通,抽利群煙,是個左撇子,盡管有他的指紋,但杭市的警方也根本無從查起。你先後多次懇求市局催促,但一來杭市不歸寧市管,查找這樣一個模糊的人難度太大。二來你家中門窗未發現被撬痕跡,所有地方都沒發現血跡,所以無法以命案立案。不以命案立案,自然警方也不會投入足夠的人力去查了。於是,這個人怎麽都找不到了。”

駱聞抿著嘴唇,牙齒咬緊。

嚴良咳嗽一聲,突然提高了語調,正色道:“可是誰也沒有想到,你居然會犯下這麽大的罪,殺害這麽多的人。你犯罪的目的不是殺人,而是找人!當我想明白你這個目的時,坦白說,我整個人不寒而栗!”

嚴良激動地道:“我在警界這幾十年,接觸過各種各樣的案子,看到過各種各樣的凶手,見識過各種各樣的犯罪動機。有的是意外,有的是為錢,有的是仇殺,有的是因情,有的是為了栽贓陷害。可是我做夢都沒想到,竟然有人連續殺人不為別的,隻為要發動警察,幫他找出另一個人!”

“關於你妻女失蹤的真相,你一無所知,甚至對於那個出現在你家中的人的情況,你知道的也很有限。你僅有的線索是他二十多歲、身高中等、左撇子、抽利群煙,杭市城西一帶的農民,有他的指紋。你為了用你一己之力,把這個人找出來,於是到了杭市城西,連續犯下命案,每次犯罪中,都故意巧妙地留下這幾條線索,除此之外的犯罪過程,你處理得一幹二淨。你很清楚,在這幾條有限的證據麵前,警方想破案,隻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海量比對指紋,找出這個人。同時,你必須要犯下驚天大案,才能迫使警方足夠重視,投入足夠的警力去比對指紋,幫你找人。所以你要囂張地留下‘請來抓我’四個字,挑釁警方。你每殺一個人後,就等著警方去海量比對指紋。可惜,盡管警方每次都去周邊比對了,卻都沒找到人。你認為杭市城西一帶這個範圍太大了,每次的比對往往也是在案發地附近進行,所以你不斷在城西不同的區塊犯罪,目的就是利用警方不斷投入的警力,把整個城西的所有人比對個遍,幫你找出這個指紋的所有人來。”

“所以,更多的犯罪細節都可以解釋了。你很清楚,時隔多年,那個人的身高大致不會變,但他的體形也許變了,也許現在是個胖子了。你無法確定,你不知道對方的體重。所以你每次犯罪中,都處理了地上的腳印,避免讓警方通過腳印確認出凶手的身高體重,從而去比對指紋時,可能會錯過真正的那個人。但是經過四次後,警方依舊沒找出那個人。你感到很著急,希望給警方提供更多的線索,更大範圍地去比對。於是你在殺害孫紅運時,原本他是在馬路邊的綠化帶旁被你襲擊,你殺死他後,卻把他拖過了綠化帶,帶到裏麵的水泥地上。你這麽費力,隻不過想借他的手,留下‘本地人’三個字,告訴警方,凶手是杭市本地人這一點。綠化帶裏的泥土很鬆軟,根本無法寫下足夠清晰辨認的字。馬路旁鋪的地磚很硬,如果留下字,需要很大的力氣,不符合一個臨死掙紮人的狀態。於是,你隻有把他拖到了水泥地上,那裏才能最好地留下‘本地人’這三個字。而你要把他拖過綠化帶,必然要踩到綠化帶上,你不願留下腳印,所以穿了他的鞋子,並模仿死者被拖行的足跡特征,把人拖過去,使受力分析無法準確判斷你的身高體重。”

嚴良歎息一聲,繼續道:“其實,在你自己的內心中,我還是看到了一點點的良知。因為,你內心是厭惡犯罪的,過去你的思想是,任何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可是你為了找尋妻女失蹤的真相,為了找到那個出現在你家裏的陌生男人,你還是選擇了殺人,殺了很多人。從你自身角度出發,我相信,你也認為你是個自私的人。你為了尋找答案,去殺人,可是以你的本性,你無法對普通人下手。於是,你用曾經的賬號,登錄了公安內網,專挑居住地登記在杭市城西一帶的刑釋人員下手。我已經找人查過,你三年前雖然辭職了,但你的賬號一直有登錄公安內網的情況。”

駱聞平靜地道:“我雖然辭職了,但偶爾感興趣了解一下公安內部動態,這應該不算什麽吧。如果不合規,停掉我的賬號就行了。”

嚴良皺著眉望著他:“你還不認罪嗎?”

駱聞笑了笑:“我覺得這個故事很新穎。”

這時,審訊室的門敲了兩下,記錄員起身去開門。

趙鐵民推開門,朝裏望了一下,目光在駱聞身上停留了幾秒,隨即對嚴良道:“問好了嗎?”

嚴良大聲道:“差不多都交代了。”

趙鐵民笑著從身後拉出了兩個人,正是朱慧如和郭羽。兩人看到駱聞,都不禁瞪了眼,但隨即表情恢複正常。

駱聞連忙大聲道:“嚴老師,你的故事很有趣,不知道有沒有證據支持?”

趙鐵民咬了下牙,說了句:“那好,你接著審。”他忙關了門,把朱慧如和郭羽帶走了。

等他走後,嚴良道:“不用再掩飾了,剛才朱慧如和郭羽兩個人你看到了吧?他們看到你被抓了,一定心理防線頃刻崩潰,很快和盤托出的。即便你前五起命案依舊不肯承認,但隻要他們倆交代,對你的效果一樣。”

駱聞恢複了平靜的表情:“是嗎,朱慧如我認識,麵館的,另一個男的?我見過幾次,叫不出名字。不知道他們跟我有什麽關係。”

“他們倆殺了徐添丁,而你,幫助他們偽造了現場,躲過了前麵幾次的調查。”

“是嗎?這也和我有關?”駱聞一聲冷笑。

“證據在於徐添丁的案子找到了同樣的指紋。”

“這是我的指紋嗎?如果不是,好像似乎絲毫不能說明跟我有關吧?”

“那一晚的經過,還需要我重複一遍嗎?”

“我想聽聽在你的故事版本裏,我又和這兩個幾乎不認識的小孩子有什麽瓜葛。”駱聞笑了一下。

嚴良道:“9月8日晚上,朱慧如和郭羽在某種情況下殺死了徐添丁,我想他們本意並不是殺了他,而是意外,因為他們倆都不像敢殺人的人。徐添丁頭部被石頭砸了,以及前身的三刀,是他的原始傷。兩人意外殺死徐添丁後,你第一時間出現在了現場,不知你們間進行了何種對話,總之,最後你幫助他們掩蓋了罪行。首先,由於不是你本人親自犯罪,犯罪現場簡直一塌糊塗,到處都是線索證據,你無法把現場徹底清理幹淨,於是你想出了把屍體抬到旁邊樹叢裏藏起來,而在第二天淩晨,弄了幾百張折成心形的百元大鈔,放在現場周圍,引路人進來找尋,從而顛覆性地破壞了現場。其次,朱慧如去送過外賣,這點想必很快就會調查出來,無法隱藏,那樣一來,警方也會將她列為重點嫌疑人。於是你馬上想到了要為他們倆製造不在場證明。怎麽製造呢?你讓他們先回去,故意走到監控下麵,讓監控記錄他們回家的時間。隨後,在徐添丁手機裏找出微信中他說的話,錄到你的手機裏,撥打了他通話記錄裏最常聯係的朋友電話,打通後,播放這句話掛斷,偽造成徐添丁是在10點50分遇害的假象。這還不夠,你為了讓朱慧如和郭羽的不在場證明顯得無懈可擊,你還讓郭羽回去後,特地跑到便利店買藥,有了人證的證明。同一時間,你在現場細心地割劃著徐添丁的身體,留下血條,顯示凶手殺人後停留現場很長一段時間割血條。如此雙重保險足夠給他們製造不在場證明了。其三,徐添丁心髒處的一刀,拔刀時必然濺出了大量鮮血,我想朱慧如衣服上一定有不少血。於是你要郭羽把朱慧如背回去,免得被路過的人發覺。但背她回去需要理由,所以,我相信朱慧如腿上受傷,也是你想出來的。你真的很細致,她受傷後,你故意讓她先穿牛仔褲,符合女**美的心理習慣。同時,警察看不到她的傷,會懷疑她撒謊。可是當她再穿短裙露出傷口後,警察對她的懷疑心理當然就煙消雲散了。其四,一定是你在案發後買了把新的同款水果刀,交給了朱慧如,讓她在必要時候拿出來,展示給警方一把新刀,更打消她的嫌疑。可惜,這一條朱福來並不知情,我想朱福來可能是想替妹妹掩飾罪行,於是兩個人的話說反了,差點露出馬腳。其五,麵對警方的問答技巧,也一定是你當晚的晚些時候找到他們倆,告訴他們的。其六,你做了雙重保險,你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一來警方肯定會對可疑對象比對指紋,發現朱慧如和郭羽都不符合,自然就會被排除。二來,一旦警方發現這指紋是連環命案的,那麽更會徹底排除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因為他們不可能是連環命案的凶手。並且你格外細心地故意把留有指紋的易拉罐放在樹後,造成凶手沒看到這個易拉罐,忘記擦除指紋的假象。”

“我承認,你在協助朱慧如和郭羽的這一次犯罪中,幾乎把所有人都騙了,幾乎差一點我也排除了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唯一讓我能保持清醒頭腦的一點是,當我認定你是凶手後,將你代入案件中,我相信你殺徐添丁的現場根本不會弄得這麽狼狽,而且除了指紋外,也不像前幾次丟棄凶器,留下其他幾條線索,那麽唯一的解釋隻有,徐添丁不是你殺的。”

駱聞撇撇嘴:“是嗎?我跟你說的這兩個人很熟嗎?我為什麽要幫他們掩蓋殺人罪行?”

嚴良道:“原本我也不理解,你為何要為了兩個萍水相逢的人冒這麽大風險。本來我以為你暗戀朱慧如——”

駱聞聽後不禁一聲冷笑。

嚴良接著道:“後來我覺得不可能,你不是那種性格。我實地去了河邊好幾趟,朱慧如和郭羽殺死徐添丁的位置,走在人行道上是看不見的,必須走到下方的草地裏麵才行。否則你們停留在那裏好幾分鍾,路過的人早發現了。可我按照時間推算,你一定是在他們殺人後的第一時間就在現場了,怎麽可能這麽巧合呢?於是我想到了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當天晚上,原本是你準備殺死徐添丁的。還有一條理由支持這個判斷,當晚你在現場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你一定專門製造了李豐田的指紋模型。我認為,對於這種犯罪證據,平時你不會帶在身邊的,而當晚你身上就帶著,說明你那個時候出現,分明本就是想殺他。”

駱聞沒有說話。

嚴良繼續道:“你殺徐添丁的理由很簡單,一是徐添丁足夠令人討厭;二是在前四次你每次殺一個人,警方隨後比對周邊指紋的節奏,你認為太慢了,你要製造大案,逼迫警方投入更多的警力,進行最大麵積的指紋比對工作,找出李豐田。孫紅運剛死沒幾天,如果徐添丁又被殺了,那麽連續兩起命案的規模效應會對警方產生最大的震動,他們一定會全力以赴比對指紋的。並且孫紅運和徐添丁被害的地點屬於城西兩個不同區塊,那麽這次比對指紋的範圍也會涉及整個城西吧。可是巧合的是,朱慧如和郭羽意外地先你一步殺了徐添丁。你既覺得如果是你殺了徐添丁,這兩個小孩子的人生也不會遭遇這麽大悲劇,你又覺得挽救他們人生的同時,還能繼續進行計劃,是最好的選擇。所以你決定替他們偽造現場。但由於現場太糟糕,你無法做成前幾次相同的案子,於是你放棄了留下另外幾條線索,隻留下指紋而已。”

駱聞平淡地抿抿嘴:“故事很生動,可我還是一句話,所有這些都跟我無關。”

嚴良瞪著眼,隱隱含著怒氣:“你以前總說,任何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這也是你的從業精神。可我萬萬想不到,說出這句話的人,竟然殺死這麽多人,卻絲毫沒有羞愧之心。你的自私徹底掩蓋了你的良知!”

駱聞道:“確實和我無關。法律是講究證據的。不是你能把整個故事說得通,就能判斷一個人有罪。否則,這套劇本,我可以改裝在任何一個人頭上,相信也有辦法說得通他的犯罪動機。”

嚴良怒氣衝衝地問:“你9月8日為何半夜才回家?”

“我經常很晚回家,這一點,我相信如果你們調查了小區的監控,能夠證實。”

嚴良冷哼一聲:“我很清楚,你經常晚回家是為了掩蓋你需要犯罪的那幾天的晚歸,使你犯罪那幾天的晚歸顯得不突兀。你9月8日晚上去哪裏了,有誰能證明?”

駱聞做出思考狀:“我想想……嗯,一般我經常晚上在附近閑逛,都是一個人的,恐怕沒人能證明。因為我常去的地方是河邊、公園、旁邊山上,我喜歡半夜在外麵呼吸新鮮空氣。我一個人居住,百無聊賴,放鬆一下身心。”

“那你為何9月9日淩晨2點出去又回來?”

“我想想……哦,我記起來了,當時我肚子餓,家裏沒東西吃,想開車去外麵看看有沒有吃的,到路上發現店麵全關,我跑了一圈就回來了。”

“那為什麽你3點多又出去了?”

“我實在餓得難受,想看看3點多有沒有小吃店開門了。”

“不是因為去案發現場扔幾萬元錢嗎?”

駱聞平和地笑了笑:“當然不可能了,我說了我跟案子無關。再者說,如果是幾萬元,我該去銀行取現吧,警方可以調查一下我的取現記錄。”

嚴良冷聲道:“上次搜查你家就發現了,你抽屜裏就有幾萬塊現金,說明你平時家裏有放較多現金的習慣,所以你不需要臨時去取錢。”

駱聞歎息一聲,苦笑:“那我又該怎麽自證清白呢?”

嚴良哼了聲,道:“你在哪裏吃的早飯?”

“我記得當時我出來時沒找到開門的早餐館,於是我隻好去爬山,打發時間。後來我開車到了最近的一家肯德基吃的,如果那家店還有當時的監控,能夠證明我說的話。”

“可是爬山這個時間段,就沒人能證明你確實在爬山了?”

駱聞道:“爬山時還遇到過其他人,不過我不認識他們,他們是否還記得我,我不清楚。”

“你這麽說,我們根本無法查實。”

“可你這麽說,我也無法自證清白。”

嚴良道:“你為什麽去找李豐田。”

駱聞道:“前麵關於八年前的卷宗,你說得很對,我這麽多年來也確實想知道那個人到底是誰,可我沒辦法調查。前幾天你來我家時,落下的那個信封,我無意看到了裏麵的內容。裏麵寫著你們通過指紋比對,找到了你們案子裏的那個嫌疑人,隨後又因證據不足,把人放了。我無意地看了眼上麵印著的那枚指紋,我對八年前卷宗裏印著的指紋印象極其深,我隻看一眼,就發現兩個指紋是一樣的,李豐田就是我要找的人。”

嚴良道:“當時你為什麽沒告訴我,而是你自己跑到他家去了,你到底想幹什麽?”

“抱歉,我對這個答案的追求,實在太迫切了,我等不及了,我必須馬上去看看,他到底是不是我要找的人。而你的卷宗裏寫著,警方雖比對指紋,發現了他和你們案子裏凶手留的指紋一致,可是他有很多不在場證明,證明他不是你們要找的凶手。你們抓了他後,又把他放了。於是我就按照你卷宗裏登記的地址,直接找到了他家裏。”

“那麽前天白天,你走在街上,為何往垃圾桶裏扔了一塊雞胸肉,後來又撿了回去?”

“當時我感覺有人在跟蹤我,我想試驗一下,這隻是反跟蹤的小技巧,我已經跟你之前審問的那位警察介紹過了。當時我並不知道原來你們懷疑我是凶手,所以跟蹤我。”

嚴良歎息一聲,道:“你的所有話倒是滴水不漏!”

“不,我隻是說實話。”

嚴良低下了頭,隨後長長歎了口氣,問:“這麽多年,你尋找你妻女失蹤的真相,你找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