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的治國智慧

詭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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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聖人之所以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①。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②也。非此三者,雖有不急矣。今利非無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聽從;官非無法也,而治不當名③。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亂者,何也·夫上之所貴與其所以為治相反也。

【注釋】

①名:名聲,包括聲譽、名稱。

②道:由,遵從。

③名:當指法律製度。

【譯 文】

聰明人用來製定治國原則的方法有三種:一是利益,二是威勢,三是名分。利益,是用來獲取民眾的;威勢,是用來推行法令的;名分,是君臣上下共同遵循的。除去這三條,即使還有其他方法也不能解決緊要的問題。如今利益不是沒有,可是百姓卻不被感化;君主的威勢不是不存在,可是臣民卻不聽從;官府不是沒有法製,可是國家治理得卻不與法律條文相符。這三種方法不是不存在,但是社會有的安定有的混亂,這是為什麽·因為君主所推崇提倡的東西和他用來治理國家的原則互相違背。

【原文】

夫立名號,所以為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之“高”。設爵位①,所以為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世謂之“賢”。威利,所以行令也;而無利輕威者,世謂之“重”。法令,所以為治也;而不從法令為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所以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烈士”。刑罰,所以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則士之饑餓乏絕者,焉得無岩居苦身以爭名於天下哉?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常貴其所以亂,而賤其所以治,是故下之所欲,常與上之所以為治相詭也。

【注釋】

① 爵位:貴族的等級稱號。

【譯文】

那設立名位稱號,是用來使人們尊重的;如今有鄙視名位輕視實權的人,社會上卻稱之為“高尚”。設置爵位,是用來區別高低貴賤的基礎;而簡慢君主不求任用顯達的人,社會上卻稱之為“賢能”。威勢與利益,是用來行使法令的,而沒有利益又輕視威勢的人,社會上卻稱之為“穩重”。法令,是用來對社會進行治理的;而不服從法令私下裏做善人善事的人,社會上卻稱之為“忠誠”。官祿爵位,是用來勉勵人民的;而喜好名譽又不願做官的人,社會上卻稱之為“貞節之士”。刑罰,是用來使威勢專斷一切的;而輕視法律奮不顧身去以身試法觸犯死罪的人,社會上卻稱之為“勇士”。民眾急於追求名聲,比他們追求利益還要過分;像這樣的話,那麽讀書人中那些淪落到饑餓貧困的境地而走投無路的人,怎麽能不隱居深山折磨自己以便在天下爭得名聲呢?所以社會之所以不能得到治理,並不是下麵民眾的過錯,是上級失去了正確的治理之道。君主經常尊重那些釀成禍亂的行為,而鄙視那些之所以治理的道理,因此民眾所追求的,常常和君主應該用來治理的原則是很不一樣的。

【原文】

今下而聽其上,上之所急也。而惇①愨②純信,用心怯言,則謂之“窶③”,守法固,聽令審,則謂之“愚”。敬上畏罪,則謂之“怯”。言時節,行中適,則謂之“不肖”。無二心私學,聽吏從教者,則謂之“陋”。

【注釋】

①惇:《漢書·公孫弘傳》:“惟戾以惇謹複終相位。”這裏用為敦厚、篤實之意。

②愨:這裏用為恭謹、厚道、樸實之意。

③窶:(jù)這裏用為貧乏之意。

【譯文】

如今下級聽從上級,這是上級迫切追求的。而忠厚誠實純樸守信,做事認真說話謹慎的人,則被稱之為“貧乏寒酸”。嚴格遵守法令,慎重服從命令,則被稱之為“愚蠢無知”。敬重上級害怕犯罪,則被稱之為“膽小怕事”。言論適宜有節度,行為適中而得當,則被稱之為“沒有出息”。不與君主離心去搞私下的學問,聽從官吏教訓而接受法製教育的,則被稱之為“粗陋寡聞”。

【原文】

難致,謂之“正”。難予,謂之“廉”。難禁,謂之“齊”。有令不聽從,謂之“勇”。無利於上,謂之“願①”。少欲、寬惠、行德,謂之“仁”。厚重自尊,謂之“長者”。私學成群,謂之“師徒”。閑靜安居,謂之“有思”。損仁逐利,謂之“疾②”。險躁佻反覆,謂之“智”。先為人而後自為,類名號,言泛愛天下,謂之“聖”。言大本,稱而不可用,行而乖於世者,謂之“大人”。賤爵祿,不撓③上者,謂之“傑”。下漸行如此,入則亂民,出則不便也。上宜禁其欲,滅其跡,而不止也,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亂上以為治也。

【注釋】

①願:古時“願、願”各有本義。“願”義為謹慎,“願”義為“大頭”。這裏用為謹慎,老實,質樸之意。

②疾:這裏用為力求之意。

③撓:《國語·晉語》:“抑撓誌以從君。”《孟子·公孫醜上》:“不膚撓,不目逃。”《戰國策·魏策》:“秦王色撓。”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堅毅不撓。”這裏用為屈服之意。

【譯文】

難以達到君主那裏的,被稱之為“正直”。難以接受君主賜予的,被稱之為“廉潔”。難以服從君主製約的,被稱之為“平等”。君主有命令不聽從的,被稱之為“勇敢”。不能為君主創造利益的,被稱之為“老實”。淡泊寡欲、寬厚仁惠、行為於恩德,被稱之為“仁愛”。莊重厚道有自尊,被稱之為“長者”。成群結隊弄私學,被稱之為“師徒”。清閑平靜安居在家,被稱之為“有思想”。損害仁愛追逐利益,被稱之為“有追求”。愛冒險浮躁輕佻多反複的,被稱之為“有智慧”。先為別人著想後為自己著想,歸類各種名位稱號,主張普遍地愛天下的人,被稱之為“聖明”。一談話就說最大的根本問題,讚許的不能付諸實施,做事違背社會現實的,被稱之為“大人”。鄙視爵位俸祿,不屈服於上級君主的,被稱之為“俊傑”。臣下逐漸發展的行為像這樣,在內就會擾亂民眾,出到國外就會對國家不利。君主應該禁止他們的追求,杜絕他們的行為,如果止不住,又跟隨而且尊重他們,就是教臣下犯上作亂還以為是對國家的治理。

【原文】

凡所治者①,刑罰也;今有私行義者②尊。社稷之所以立者,安靜也;而躁險讒諛者任。四封之內所以聽從者,信與德也;而陂③知傾覆者使。令之所以行,威之所以立者,恭儉聽上;而岩居非世者顯。倉廩之所以實者,耕農之本務也;而綦組④、錦繡、刻畫為末作者富。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廣者,戰士也;今死士之孤饑餓乞於道,而優⑤笑酒徒之屬乘車衣絲。賞祿,所以盡民力易下死也;今戰勝攻取之士勞而賞不沾,而卜筮、視手理⑥、狐蟲為順辭於前者曰賜。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殺之柄也;今守度奉量之士欲以忠嬰上而不得見,巧言利辭行奸軌⑦以幸偷世者數禦。據法直言,名刑相當,循繩墨,誅奸人,所以為上治也,而愈疏遠;諂施⑧順意從欲以危世者近習。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門以避徭賦而上不得者萬數。夫陳善田利宅,所以戰士卒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無宅容身,死田奪⑨;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⑩,擇田而食(11)。賞利一從上出,所以善(12)剬下也;而戰介之士不得職,而閑居之士尊顯。上以此為教,名安得無卑,位安得無危。夫卑名位者,必下之不從法令、有二心務私學、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黨,又從而尊之,用事者過矣。上世之所以立廉恥者,所以屬(13)下也;今士大夫不羞汙泥醜辱而宦,女妹私義之門不待次而宦。賞賜之所以為重(14)也;而戰鬥有功之士貧賤,而便辟(15)優徒超級。名號誠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掩障,近習女謁(16)並行,百官主爵遷人,用事者(17)過矣。大臣官人,與下先謀比周(18),雖不法行(19),威利在下,則主卑而大臣重矣。

【注釋】

①凡所冶者:從下文“社稷之所以立者”推斷,本句當作“凡國之所以冶者! 為是。

②私行義者:私下裏為了自己的目的而行義的人。這類人如田成子即是,他請求賞賜給大臣,大鬥借出小鬥貸入等厚施民間的行為就是私行義。

③陂:不正。知:同“智”,智慧,這裏指為行私利而用智慧,巧詐。

④綦組:編織絲帶之類。

⑤優:演戲、歌舞的人。

⑥視手理:看手上的紋理,即看手相。

⑦奸軌:同“奸宄”,犯法作亂者。

⑧施:邪僻不正。

⑨死田奪:應作“身死田奪”,“身”字涉上文而奪。

⑩受:同“授”授予,送給。

(11)食:同“飼”,給…吃,供養。

(12)善:同“擅”,專斷。剬:同“製”。

(13)屬:傾注,這裏指傾注能力。

(14)賞賜之所以為重:語義不通,疑應作“賞賜之加所以為重”,意為賞賜加於人身,是為了重視其人。

(15)便辟:統治者親近寵幸的小臣。超級:超越應有的等級。

(16)謁:告發,報告。

(17)用事者:即主事者,指君主。

(18)比周:勾結起來幹壞事。

(19) 雖不法行:應理解為“雖不法,行”。即使不合法度,仍要去做。

【譯文】

大體上說國家所以得以太平無事,依靠的是刑罰;可是如今為個人實行仁義的人受到尊重。國家的政權所以能夠保持,是依靠安定平靜;而那些靈牙利齒,能言善辯,阿諛逢迎,專門講別人壞話的人卻得到了任用。周邊國境之內所以聽從君主的指揮,是依靠誠信與恩惠;可是那些行為不正,思想巧詐,傾軋陷害別人的人卻被使用。君上的命令所以能夠被執行,權威所以被樹立,是因為臣下謙恭、嚴格約束自己,聽從君主的命令;可是那些隱居山野而否定現實的人卻顯赫於世。國家糧食儲備之所以充實,是因為耕田的農民從事根本性的農業生產;可是那些編織絲帶、織錦刺繡、彫刻繪畫等從事非根本性勞動的人卻發了家。君主的名望之所以能成就,城池土地之所以能夠不斷增加,是依靠戰士的征戰;如今戰士的遺孤卻忍饑挨餓,在路上乞討,而那些供人取樂的娼優、酒徒之類的人卻乘坐高級的車子,穿著絲綢服裝。獎賞俸祿,是用來充分調動百姓的力量、換得臣民效死盡忠的;如今取得戰爭勝利攻城略地的戰士顯然勞苦卻與獎賞無緣,而那些占卜爻卦、看手相、用“獲取雄狐”的《蠱》卦的繇詞,編造逢迎話的人,卻曰曰得到獎賞。君主掌握法律製度,是用以使君主獨有生殺之權的;可是如今維護法律製度的人要以忠民影響君主卻不被接納,而那些花言巧語,行為不軌的以僥幸的心理苟營於世的人卻屢次被任用。按照法製直言敢諫,致力於名實相符,循規蹈矩,依法懲處壞人,是用以為君主治理國家的條件,可是這樣做的人卻越來越被疏遠;而那些阿諛逢迎、想要危害社稷的人卻被親近寵幸。收取全部租稅,集中全部民眾的物力、財力,是為了防備災難發生和充實國家的府庫,可是士兵中逃避征戰隱藏起來,依附有勢力的門第來躲避服役出力和賦稅而使朝廷不能使用的人數用萬計算。預備良田和方便的住宅,是為了激勵作戰的士兵的;可是拋灑頭顱、開腹破腸、屍體丟棄沙場的兵士,卻沒有容身的住宅,自己身死之後田地卻被掠奪;那些漂亮年輕的女人,和毫無功勞的大臣、親信,卻能挑選好的住宅並得到授予,選擇良田並得到供參。獎賞、鼓勵一律從君主發出,是為了獨自控製臣下;可是戰場上的兵士們卻得不到官職,而那些無所事事的隱士卻能尊貴顯赫。君主用這種種事實進行教導,名聲怎麽能不低下·地位怎麽能不危險·使君主名聲低下、地位危險的人,一定是那些不服從朝廷法製命令、對朝廷懷有二心,致力於私家學術、反對現實社會的人;可是朝廷不禁止他們的行動,不解散他們的群體以便拆散他們的私黨,卻要尊崇他們,這是掌權者的過錯。上古所以要樹立明廉潔、知羞恥的道德觀念,是為了使臣下傾其全力工作;可是如今士大夫不以肮髒下流為羞恥卻能當上大官,那些由於女兒、妹妹的私人交情,不必依照官職次序而升官。賞賜賜給別人是為了表示看重這個人;可是作戰有功勞的士兵卻貧窮卑賤,而那些受寵幸的小人、娼優卻得到越級地晉升。名聲和稱號真實可信,是用以使君上的威勢上下相通的手段;可是君主被蒙蔽,君主的親信和寵幸的女人卻能隨意往上通報並能主持任用,所有的官吏都主管升遷、授予爵位,這是當政者的過錯。大臣任命官職,與部下先謀劃結黨營私,即使不合法也照做不停,威勢和利祿都掌握在臣下之手,結果君主地位低下而臣下的地位就貴重了。

【原文】

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矣。私者,所以亂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學、岩居窞①處、托伏深慮,大者非世,細者惑下;上不禁,又從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實,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也。如此,則士之有二心私學者,焉得無深慮、勉知詐與誹謗②法令,以求索與世相反者也·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故《本言》③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為私矣。故曰:道④私者亂,道法者治。上無其道,則智者有私詞,賢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聖智成群,造言⑤作辭,以非法措於上⑥。上不禁塞⑦,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不聽上、不從法也。是以賢者顯名而居,奸人賴賞⑧而富。賢者顯名而居,奸人賴賞而富,是以上不勝⑨下也。

【注釋】

①窞:洞穴。托:寄托。深慮:周密地謀劃。

②勉:盡力。 誹謗:批評。

③《本言》:韓非子所看過的書名,今世不見其書。

④道:同“導”,由,引導。

⑤造言:編造謊言。作辭:意同“造言”。

⑥措於上:意同“措其上”,放置在法製之上。

⑦禁塞:禁止,指禁止“以非法措其上”的行為。

⑧賴賞:依賴獎賞。賴:依靠,依賴。

⑨勝:超越,越過。

【譯 文】

建立法律政令,是為了廢止私家的活動。法律政令施行了,私家的活動就要廢止。私家活動,是用來擾亂法製的。學有專長的人中,有的分心從事私家學術活動,有的隱居山野,有的投身權勢之門隱藏起來做周密的謀劃,勢力大的非難整個社會,勢力小的迷惑他的部下;君主對此不予禁止,又緊隨其後用名聲抬高他們,用實際利益改變他們的處境,這就使沒有功績卻得到顯赫,沒有付出勞苦卻得到富有。像這樣,那些學有專長的人中分心從事私家學術的人,怎麽能不周密謀劃、用盡智慧偽詐,參與批評國家法律政令,以便尋找和當今社會相違背的人呢·凡是擾亂君上反對社會的人,肯定是學有專長的人中從事私家學術的人。所以《本言》上說:“用來治理國家的原則,是法製;用來擾亂國家的東西,是私家活動。法製確立以後,沒有誰能再從事私家活動。”所以說:引導從事私家活動的國家就動亂,引導以法行事的國家就太平。君主沒有自己的治國原則,那些智慧者就有私家的言論,賢能者就有私家的思想。君主有私下裏的恩惠,臣下就會有私下的欲望,乖巧的智慧者結成群體,編造各種言論,將不合法的言論置於法製之上。君主非但不禁止,卻又緊跟著尊崇他們,這是教導臣下不聽從君主,不服從法令。所以乖巧的賢能的人使自己的名聲顯赫而居於要職,奸佞不正的人依靠君主的獎賞而暴富,所以君主超越不了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