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的演講風格

第三節 養成良好的姿態和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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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技術研究中心曾對100位著名的商界人士做過一次智力測驗。這次測驗的內容和陸軍在戰爭期間使用的相似。研究中心在得出結論後鄭重宣布:在事業成功的各項因素中,個性比智商更加重要。

這是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結論:對商人很重要,對教育家和專業人員也十分重要,對演講者當然更是十分重要。

除了事前的充分準備之外,個性可能是演講中最重要的因素了。著名演講家艾伯特·霍巴德曾說:“演講中能獲得聽眾信任的因素,是演講的態度,而不是演講稿的詞句。”準確一點說,應該是態度加上觀念。但個性是一種模糊而捉摸不定的東西,它就像紫羅蘭的香氣,即使是最出色的分析家也無法把握。它是一個人的總和:肉體、精神、心理上的總和;是一個人的遺傳、嗜好、傾向、氣質、思想、精力、經驗、訓練,以及全部的生活情況,但它不僅僅是簡單的相加,而是一個綜合體。它就像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那樣複雜,同樣也隻有很少數人能了解它。

個性由遺傳和環境決定,一旦形成就很難改變。但我們可以強化它,使它變得更有力量,更富有吸引力。不論如何,我們都應該更好地努力利用大自然賜給我們的這奇異的東西,這對我們每個人都很重要。因此,盡管個性改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仍然有值得談論的必要。

演講前充分休息

如果你希望演講時能有最好的發揮,必須做好充足的休息。疲倦的演講者是無論如何都不會有吸引力的。千萬別犯下麵這個最常見的錯誤:把準備和計劃工作一直拖延到最後一分鍾,然後匆匆忙忙地去做,企圖找回失去的時間。如果你這樣做,隻會損壞身體,導致大腦疲乏。這是可怕的事情,它隻會拖累你,削弱你的活力,讓你的頭腦與神經變得同樣脆弱。

假設你必須在4點鍾向委員會發表重要演講,你就應該先吃一頓午餐,有時間的話還可以小睡幾分鍾,以恢複精神。休息正是你需要的,不論是精神上或肉體上都需要。

吉爾拉廷·法拉常常會讓她的新朋友大吃一驚,因為她晚上總是很早就向他們道聲晚安,然後就上床睡覺,讓他們和她的丈夫繼續聊天。而這隻是她的藝術工作的需要。諾迪卡夫人也說,當上了歌劇第一女主角之後,她必須放棄她所喜愛的一切:社交、朋友、誘人的美食。

發表重要演講之前,還要注意不能吃得太飽,要向那些聖徒學習,稍稍吃一點。如亨利·比切爾在每周日下午5點時,往往隻吃一些餅幹,喝杯牛奶,不再吃其他任何東西。

默芭夫人說:“如果我準備在晚上演唱,就不吃午餐,隻在下午5點時吃一點雞肉,或一些魚肉,或是一小份甜麵包,一個蘋果和一杯水。所以每次從歌劇院或音樂會回家後,都發現自己餓得不行了。”

默芭夫人和比切爾的做法很明智。本來我也不了解這一點的,直到我成為職業演講家,常常在吃完一頓豐盛的大餐之後發表兩個小時的演講時,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經驗告訴我,當你咽下大量的酒和湯,以及牛排、炸薯片和色拉、蔬菜、甜點之後,然後再站上一兩個小時,那麽你不但不能達到身體的最佳狀態,也不能讓演講得到盡情的發揮,因為本來應該輸送到大腦中的血液,全都集中到胃裏去消化你的食物了。著名音樂家帕德列夫斯基說得對,如果在演奏前隨心所欲地大吃大喝一頓,那麽他的獸性會占據上風,甚至還會滲透到指尖,從而破壞他的演奏。

注意衣著和態度

一位擔任某大學校長的心理學家向一大群人發出調查問卷:服裝會對他們產生什麽影響?被調查者幾乎無一例外表示,當他們穿戴整齊、全身上下一塵不染時,他們會清楚地感覺到自己很整潔,並讓他們自信心大增,自尊心也增強。當人們的外表顯得成功時,他們的思想也容易傾向成功,事實上也更容易達到成功。這種情況很難解釋清楚,但它真實的存在,這就是衣著服飾對人的影響。

演講者的衣著服飾會對聽眾會產生什麽影響呢?我曾注意到一些有趣的現象,如果演講者是位不修邊幅的男士,比如他穿著寬寬鬆鬆的褲子、變形的外衣和鞋子,一支自來水筆和鉛筆露在胸前口袋的外麵,一張報紙、一個煙鬥或一盒紙煙把西褲的外側塞得鼓突出來;或者一位女士帶著一個醜陋的大手提包,襯裙又露在外麵——那麽聽眾們對這樣的演講者根本不會有信心,他們會認為這樣的演講者頭腦也一定是亂七八糟的,就像他蓬亂的頭發、沒有擦幹淨的皮鞋,或是鼓得變了形的手提包。

當李將軍代表他的軍隊,前往阿波麥托克斯向北方軍隊投降時,他整整齊齊地穿了一套新製服,腰上還係了一把珍貴的長劍。而格蘭特將軍既沒有穿外套,也沒有佩劍,隻是穿了一身士兵的襯衫和長褲。格蘭特將軍後來回憶說:“相比之下,我一定是個十分怪異的家夥,而對方是一位衣著得體的男士,他身高2米,服飾整齊。”沒有在這個曆史性場合穿上合適的服飾,竟然成了格蘭特將軍一生中最大的遺憾。

華盛頓農業部一家實驗農場中養了幾百箱蜜蜂。每一個蜂巢上都裝了一麵很大的放大鏡,隻要按下按鈕,蜂巢就被電燈照得通明,這些蜜蜂任何時候的一舉一動都可以被仔細地觀察。演講者的情況也與此相似:被安置在放大鏡下,被聚光燈照射,所有的眼睛都看著他。在這種情況下,他外表上哪怕最微小的不協調,也立刻會被人們看出來,就像科羅拉多州平原上的帕克山那樣醒目。

幾年前,我為《美國雜誌》撰寫紐約一位銀行家的生平。我請了這位銀行家的一位朋友來講他成功的原因。這位銀行家的朋友說,他成功的最大原因,是他那迷人的微笑。最初一聽,這不免太誇張了,但我相信這是真的。比他擁有更豐富的經驗、具有更為敏銳的判斷力的人,可能有幾十甚至上百個吧,但這位銀行家擁有那些人所沒有的額外資產——最隨和的個性,而他那溫和的、受人歡迎的微笑,就是其中最大的特色之一。他能立即贏得別人的信心,立刻博取別人的好感。我們都願意看到他獲得成功,而且非常願意支持他,對不對?

中國不是有一句俗語叫“和氣生財”嗎?在聽眾麵前展露的笑容,不也和櫃台後麵的笑容那樣受人歡迎嗎?現在我想起了一位學員,他參加了我在布魯克林商會舉辦的演講訓練班。他站起來時,全身會散發出一種氣息,好像在說他很高興能來這兒,並且很喜歡他即將開始的演講。他總是麵帶微笑,露出十分高興見到我們的樣子。因此,他的聽眾很快感受到了他的親切,所以他們對他也表示出熱情的歡迎。

但我經常看到的卻是另一副景象:演講者冷淡地、用做作的姿態走出來,仿佛他很討厭這次演講,若是能快一點結束,他將會感謝上帝。當然,聽眾很快也會產生同樣的感覺,要知道這種態度是很有感染力的。

奧佛斯特教授在《有影響力的人類行為》一書中說:“喜歡可以產生喜歡。如果我們對我們的聽眾感興趣,聽眾也會對我們產生興趣。但如果我們不喜歡台下的聽眾,他們不論是從外表還是內心,都會對我們表示厭惡。如果我們表現得膽怯而慌亂,他們也會對我們缺乏信心。如果我們表現像個無賴,大吹胡侃,聽眾們也會表現出一種自我保護的自大情緒來。因此,常常是我們還沒有開口說話,聽眾就已經對我們的好壞做出了評判。我有充分的理由說明,我們必須明白,我們的態度一定會引起聽眾強烈的反應。”

讓聽眾聚集在一起

我經常在下午對那些稀稀落落的坐在大廳裏的聽眾發表演講,也經常在晚上對那些擁擠在小房間裏的一大群人演講。晚上的聽眾開心地哈哈大笑的一個笑話,在下午的聽眾聽了之後,臉上隻露出淺淺的微笑;晚上的聽眾對每一段演講都會熱烈地鼓掌,而下午的聽眾們卻毫無反應。這是為什麽?

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點必須清楚,下午的聽眾大多是年老的婦女或小孩子,他們的反應當然不能和晚上那些精力充沛而且有很高的辨別能力的聽眾相比。

事實上,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當聽眾分散開時,他們就不容易被感動——廣闊的空間、聽眾與聽眾之間的空椅子是最容易澆熄聽眾熱情之火的。

亨利·比切爾在耶魯大學發表關於布道的演講時說:“人們經常問我:‘你是不是認為,向一大群人發表演講,比向一小群人演講更有意思?’我說不是的。我可以對12個人發表精彩的演講,和麵對1000個人一樣精彩,隻要這12個人能緊密地圍繞在我的身邊,彼此緊挨著身子。相反,如果1000個人分散開來,兩人之間相隔一米遠,那跟在空無一人的房子裏演講一樣糟糕……把你的聽眾緊緊聚集在一起,那你隻需花一半的精力,就能令他們感動。”

當一個人置身於大眾之間的時候,就容易失去自我,成了大眾中的一分子,比單獨一個人的時候更容易受到影響。他會開懷大笑,熱烈地鼓掌。但如果他隻是五六個聽眾中的一個,雖然你說的是同一些內容,他也會無動於衷。

當人們成為一個整體時,你可以很容易讓他們產生反應;相反,要讓一個人有所反應,則是比較困難的事。例如,男人們在戰場上一定會做出最危險而且最不顧後果的行動——他們希望大家聚成一團。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士兵上戰場時,就彼此握住同伴的手緊緊不放。

大眾!大眾!大眾!這是一種最奇特的現象。所有大規模的運動和社會改革,都必須通過民眾的協助才能開展。對此,有一本極為有趣的著作,就是艾佛特·狄恩·馬丁所寫的《大眾行為》。

如果你要向一小群人演講,應該找一個小房間。把聽眾塞進一個狹小的空間,一定會比讓他們分散在寬廣的大廳裏效果更好。

如果你的聽眾坐得很散,一定要把他們都請到前排來,讓他們坐在靠近你的位子上。一定要讓他們這麽做以後,才開始你的演講。

除非聽眾的確很多,而且也真的需要演講者到講台上去,否則不要這樣做。你應該和他們站在一起,或者就站在他們的身邊。要勇於打破常規,和聽眾打成一片,讓你的演講和日常談話一樣。

保證場所的幹淨整潔

首先要保持場所空氣的新鮮。在演講過程中,氧氣是很重要的東西。不論是多麽動人的演講,或者音樂廳裏的女高音多麽迷人,都無法讓身處惡劣空氣中的聽眾保持清醒。如果我是演講者,在開始演講之前,我總是會請聽眾們站起來,休息兩分鍾,同時把窗戶全部打開。

在過去14年,詹姆斯·龐德少校在美國和加拿大各地旅行,擔任亨利·比切爾的經經人。當時,這位著名的布魯克林傳道師正大受歡迎。龐德經常在信徒到來之前,察看比切爾要傳道的地點,認真檢查燈光、座位、溫度和通風情況。龐德是一位退伍的陸軍軍官,他很喜歡運用權威,喜歡大喊大叫。如果傳道場所溫度太高,空氣不流通,而他又打不開窗子的話,他就會拿起書,把窗戶玻璃砸得粉碎。他認為:“對於一位傳道者來說,除了上帝的恩典之外,最好的東西就是氧氣。”

保證光線充足

燈光也是影響演講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除非你打算在聽眾麵前表演招魂術,否則應該盡可能地讓房間光線充足。要想在一個像熱水瓶中一樣昏暗的房間裏激起聽眾的熱烈情緒,那簡直是太困難了。

如果你看過著名製片商比拉斯科關於舞台表演的著作,你就會發現,一般的演講者對於燈光的重要性,簡直沒有一點兒概念。

要讓燈光照射在你的臉上,因為人們希望能看清楚你。要讓你臉上一點點微妙的變化也要展現出來,這是自我表現的一部分,也是最真實的一部分。這種展現有時甚至比你的言語更能表達你自己。如果你站在燈光的正下方,你的臉上會有陰影;如果你讓燈光從後麵照過來,你的臉也一定會藏在陰影中。所以,在你演講之前,要先找一個光線最佳的地點,難道這不是一種很聰明的做法嗎?

記住,也不要躲在桌子後麵,因為聽眾同樣希望看到演講者的全身。他們甚至會從座位上探出頭來,把你整個人看個清清楚楚。

桌上不要放雜物

好心的主持人一定會替你預備一張桌子、一個水壺和一個水杯。但是你不能要那水壺和杯子,這隻是一些放在講台上的毫無用處而且又難看的廢物。如果你的喉嚨很幹,不妨先找一點檸檬含在口中,讓你的唾液流出來,而且比尼亞加拉瀑布還會多。

百老匯大街上各種品牌的汽車展覽廳都布置得十分漂亮、整潔、幹淨、令人賞心悅目。法國巴黎名牌香水和珠寶店的辦公室,也全都是那麽高雅豪華。為什麽要這樣布置呢?因為這些都是高檔商品,顧客看到這些展覽廳布置得如此美麗,就會對這些商品更為尊敬,更有信心,也更心生羨慕。

相同的理由,一位演講者也應該有令人賞心悅目的背景。我認為最理想的布置,應該是完全不用家具,演講者的後麵也不能有任何吸引聽眾注意力的東西,連兩邊也不能有——也就是說,除了一幅深藍色的天鵝絨幕布之外,什麽東西都不要布置。

但是,一般演講者的背後常常都有些什麽東西呢?如地圖、圖表,也許還有積滿灰塵的椅子。這會產生什麽效果?隻會產生粗俗、淩亂而不調和的氣氛。你一定要把這些沒用的東西全部清除掉。

不要讓別人搶了你的風頭

亨利·比切爾說:“演講中最重要的是人!”

如果你是演講者,一定要很突出地表現出你自己,就像少女峰白雪皚皚的峰頂與瑞士那蔚藍色的天空相互輝映那樣顯眼。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蘭登市旅遊,正好碰到加拿大總理在當地演講。他演講的時候,有一個工人正手持一根長木棒,從這個窗戶走到另一個窗戶,將它們一一調整好。結果,聽眾幾乎全都忘記了台上的演講者,反而專心致誌地看著那位工人,仿佛他正在表演什麽魔術。

不管是聽眾還是觀眾,他們都無法抵擋,或者說他們不願意抵擋**而去看那些運動的物體。演講者隻要能夠記住這一真理,那麽他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困擾和煩惱。

第一,演講者應該克製自己,不要玩弄手指、拉扯衣服,或做一些會削減聽眾對他的注意力的小動作。我記得曾有一位很出名的紐約演講家,他演講時不停地用手玩弄講台上的桌布,結果聽眾們全都專心地望著他的手,這樣足足有半個小時。

第二,如果可能的話,演講者應該適當調整聽眾的座位,使他們不至於看到遲到的聽眾進來,這樣可以防止他們分散注意力。

第三,不要安排貴賓坐在演講台上。幾年前,雷蒙·羅賓斯在布魯克林發表一係列演講,他邀請我和另外幾位貴賓一起坐在台上。但是我拒絕了,因為這樣做對演講者沒有任何好處。事實也真的是這樣:在第一天晚上,我就注意到有好幾位貴賓移動身子,不時地把一條腿放到另一條大腿上,然後又放下來;他們隻要有任何人稍微移動一下,聽眾的注意力就會從演講者身上移到這位貴賓身上。第二天,我把這一種情形告訴了羅賓斯先生。在接下來的幾個晚上,他就很聰明地一個人單獨站在台上了。

比拉斯科先生不允許舞台上放紅色的鮮花,他認為這樣會吸引聽眾太多的注意力。那麽,演講者又怎麽能允許在他演講時,讓另一位動個不停的人麵對觀眾坐著?絕對不應該這樣做,隻要他稍微聰明一點的話。

保持良好的姿態

在演講之前,演講者不要麵對聽眾坐著。你應該以嶄新的姿態進入會場,這不比聽眾眼前的老形象更好一些嗎?

如果我們必須先坐下來,那麽就必須十分注意坐姿。你一定看過別人四處張望找空位子的情形,那非常像一隻獵犬在找一處躺下來過夜的地方。他們會四處張望,發現一張椅子,就加快腳步跑上前去,然後像一個大沙袋一樣,把自己的身體猛地砸進椅子裏。

懂得坐的藝術的人,會先用腳背碰一下椅子,然後由頭部到臀部保持直立的姿勢,以優美的姿態緩緩坐下。

我們在前麵說過,不要玩弄你的衣服或你的首飾,因為這隻會分散聽眾對你的注意力。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這樣做會給人一種缺乏自我控製的印象。任何不應有的動作隻會減弱聽眾對你的注意力,哪怕是很微小的動作也會吸引聽眾的注意力。所以,你必須以靜止的狀態站著,控製好你自己的身體,這樣將使聽眾對你產生一種信任和可靠的感覺。

當你準備站起來開始演講時,不要急急忙忙開口,這正是業餘演講家的通病。要先深深地吸一口氣,直視聽眾大約一分鍾;如果聽眾中間有嘈雜聲或**,要停下來,等到一切平靜為止。

挺起你的胸膛。不要等到麵對聽眾時才這樣準備。為什麽不每天做這樣的練習呢?這樣,當你站在聽眾麵前時,就會很自然地挺起你的胸膛。

羅瑟·古利克在他的《高效率的生活》中說:“在10個人中,也找不到一個能讓自己保持最佳姿態的人……你一定要把自己的脖子緊緊貼住衣領。”他建議人們每天都做這種練習:“緩慢而平穩地吸氣,但要盡量用力;同時,把你的頸部緊緊貼住衣領。即使是很誇張的動作,也不會有害。這樣做的目的,是讓兩肩之間的背部能挺直,同時使胸部加厚。”

站直以後,雙手應該如何放呢?最好是忘掉它們。如果它們能夠很自然地下垂在身體兩側,那是最理想不過的。如果你覺得它們像一大串香蕉,就不要指望聽眾不去注意它們,或者自以為聽眾不會對它們有興趣。雙手隻有輕鬆地下垂在身體的兩側,才不會引起聽眾注意。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不能批評這種姿勢。當然,在需要時,它們還應該能自然而不受妨礙地做出各種強調的手勢。

但是,假如你很緊張,而把它們放在背後,或插入口袋中,或放在桌子上,這樣能夠減少你的緊張情緒的話,那該怎麽辦呢?這時,你要運用你的常識進行判斷。我聽過這一時代許多著名演講家的演講。他們在演講時,也會偶爾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萊安會這樣,德普會這樣,羅斯福總統有時也會這樣。即使像英國政治家狄斯累利這樣注重儀表的紳士,有時也會向這種**力投降。不過,這並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上天不會因此而塌下來。如果一個人準備好了有價值的題目,而且很有說服力地說了出來,那麽,他究竟怎樣放他的雙手或雙腳,就是小事一樁了。隻要他的頭腦充實,內心熱情澎湃,那麽,這些次要的細節一般都可以自然而然地解決。畢竟,演講中最重要的是內容,而不是手或腳的姿勢問題。

這很自然地使我們注意到那些經常被濫用的姿勢問題。我大學時上的第一堂演講課,是由中西部一所學院的院長親自教的。在我的記憶中,這一堂課講的內容是姿勢。但這堂課後來對我不僅毫無用處,而且觀念錯誤,非常有害。而這位院長卻認為,他所教的這一套是在別處學不到的。然而,他沒有教我們創造出一套獨特的動作,也沒有鼓勵我們培養使用手勢的感覺,更沒有教會我們注入生命的活力以使讓它顯得自然……都沒有,整個訓練讓人感到像一架打字機一樣機械,像來年的鳥巢一樣毫無生氣,更像一部電視鬧劇那樣荒謬。

然而,這樣荒謬的東西居然還在20世紀教授給學生,實在是讓人不敢相信。但是,就在幾年前,還出版了一本有關演講姿勢的書。它十分細致地規定,講這個句子該做什麽手勢,講那個句子又該做什麽手勢;哪種手勢要用一隻手,哪種手勢又要用兩隻手;哪種手勢要把手舉過頭頂,哪一種要舉到胸的高度,哪一種則要放低,等等。有一次,我看到20個人同時演示那些從這本書裏學來的方法,做完全相同的手勢,這使他們都顯得同樣荒謬可笑、做作、浪費時間——這種情況導致許多人對演講這門課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印象。甚至麻州一所規模很大的學院院長最近還說,他的學院不教授演講課了,因為他一直沒有看到任何一種實用的演講教學方法。我對這位院長百分之百同情。

有關演講姿勢的所有著作,十之八九都是廢物,因為從這種書上學來的任何姿勢,很可能都是在浪費時間。你若想學會有用的姿勢,隻能自己去揣摩,從自己的內心出發,並根據自己的思想和興趣來培養。唯一有價值的手勢,就是你天生就會的那一種——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噸的規則更有價值。

手勢完全不同於晚宴服裝這種可以隨意穿上或脫下的東西,它是內在情況的外在表現,如同親吻、腹痛、大笑或暈船一樣。一個人的手勢,就像他的牙刷,是專屬於他個人使用的東西。每個人都不相同,隻要順其自然,每個人的手勢也可以各不相同。

不要讓兩個人訓練完全相同的手勢。你們可以想象一下,個子修長、動作笨拙、思維緩慢的林肯使用的手勢,和說話快捷、個頭短胖,而且溫文儒雅的道格拉斯使用的手勢完全相同,那該是多麽的荒謬啊!

曾經和林肯同行並且替他寫傳記的柯恩登律師說:“林肯做手勢的次數,沒有他用腦袋做姿勢的次數多,他會經常用力地甩動頭部。當他想強調他的某個觀點時,這種動作尤其有意義。有時候,這個動作會猛然打住,仿佛火花飛濺到了易燃物上。他從來不像其他的演講者那樣猛揮手勢,仿佛要把空氣和空間切成碎片……隨著演講的進行,他的動作會越來越自由自在,最後漸臻優美。他擁有完全的自然感和強烈的特征,他也因此顯得尊嚴高貴。他看不起虛榮、炫耀、做作與虛偽……當他把觀點撒播在聽眾腦海中時,他右手的瘦長手指包含了一個極富意義而又特加強調的世界。有時為了表示喜悅與歡樂,他會高舉雙手,大約成50度角,手掌向上,仿佛要擁抱那種情緒。如果他要表現厭惡——例如奴隸製度——他就會高舉雙臂,緊握雙拳,在空中揮舞,表現出真正崇高的憎惡感。這是他最富有效果的手勢之一,表現了他最堅定的決心,顯示了他決心把他所痛恨的東西拉扯下來,投進灰燼中踐踏。他總是站得很規矩,兩腳腳尖在同一條線上,不會把某隻腳放在另一腳之前。他絕不會扶住或靠在任何東西上。在整個演講過程中,他的姿勢和神態隻有少許的變化。他絕不會亂喊亂叫,也不會在台上來回走動。為了使雙臂能夠輕鬆一點,他有時也會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領,拇指向上,隻用右手自由地做出各種手勢。”著名雕塑家聖·高登斯就把他這種姿態雕成了一座雕像,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園內。

這就是林肯的方法。而羅斯福總統則比林肯更有活力、更富**,也更積極。他的臉孔因為充滿感情而顯得生氣蓬勃。他握緊拳頭,使整個身體成為他表達內心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萊安經常伸出一隻手,把手掌張開。格累斯頓則經常用手拍桌子,或是用腳踩踏地板,發出很大的聲響。羅斯伯利習慣高舉右臂,然後用巨大的力量猛然下揮……不過,這些動作先要求演講者的思想和信念必須有相當的力量,才能使演講者的姿勢強勁有力,而且出於自然。

自然……有活力……它們是行動的最佳表現。英國政治家伯克的手勢非常地笨拙而不自然。英國著名演講家皮特,總是用手在空中亂劃,像個笨拙的小醜。亨利·歐文爵士是個跛腳,他的行動怪異。馬科雷爵士在講台上的行為,也令人不敢恭維。劃時代的拉登也是這樣,巴尼爾也一樣。已故的庫爾森爵士在劍橋大學說:“答案顯然是,偉大的演講家有他們自己獨特的手勢。雖然偉大的演講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表和優雅的姿態,但如果演講者碰巧生得很醜,而且行動又笨拙,那也沒有太大的關係。”

多年前,我聽過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傳道。他的演講曾使幾千人信奉了耶穌,我非常佩服他。他也使用手勢,而且用得很多,但不至於讓人感到有任何不自然。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隻要你練習運用這些原則,你就會發現,你也是在用這樣的方式來做出你的手勢。我無法舉出任何姿勢的法則,這一切完全取決於演講者的氣質,取決於他準備的情況,取決於他的熱誠、他的個性,以及演講者的主題、聽眾和會場的情況。

不過,還有一些建議,可能也有點用處:不要重複使用一種手勢,那將會讓人產生枯燥單調的感覺;不要使用肘部做短促而急速的動作,由肩部發出的動作在講台上看起來要好得多;手勢不要結束得太快,如果你習慣用食指強調你的想法,那麽在整個句子中一定要維持那個手勢——一般人都會忽略這一點,這是很普通卻很嚴重的錯誤。它會削弱你所強調的力度,使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變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點卻顯得不重要了。

當你在聽眾麵前進行演講時,隻使用那些發乎自然的手勢。但你在練習時,如果有必要,就要強迫自己做手勢。在強迫自己這樣做時,會顯得如此清醒而刺激,不久之後,你的手勢就會自然而然地做出來。

合上書本,因為你無法從書上學會演講手勢。當你演講時,你自己內心當中的衝動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給你的任何指導都更有價值。

如果你忘記我們對手勢的一切說明,而你又要上台演講,請記住這一點:如果一個人非常專注地思考他的演講題目,急於把他的意見表達出來,以至於忘掉了自己的存在,使他的談話舉止都出於自然,那麽他的手勢及表達方式將不會受到人們的批評。如果你懷疑這一點,你可以衝向某人,一拳將他打倒。你將會看到,那人站起來之後,將會向你說出一段完美得幾乎無懈可擊的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