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頓戰爭
當時德意誌王國政治意義上的東擴,到勃蘭登堡以及西波美拉尼亞基本上已經算是東部極限。而對以德意誌人為主要成員的條頓騎士團來講,宗教意義上的東擴,才剛剛開始。
條頓騎士團高舉羅馬教廷的大旗,一路跨越奧德河、維斯杜瓦河,不斷蠶食波羅的海海岸。這群條頓貴族,不僅拿下了古普魯士地區,征服了古普魯士人,還以此地為中心,於公元1224年建了一個叫作條頓騎士團國(State of the Teutonic Order)的國家。除了條頓騎士團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德意誌人的組織——聖劍騎士團。這個聖劍騎士團更神,它幾乎全盤拿下了利沃尼亞。愛沙尼亞的首都塔林(Tallinn),拉脫維亞的首都裏加(Riga)等名城,都是奠基於那個時代。到了公元1236年的時候,聖劍騎士團被立陶宛人擊敗,殘部被條頓騎士團收編,變成了條頓騎士團在利沃尼亞地區的分部。
所以,西有條頓騎士團,北有聖劍騎士團,立陶宛人早早就感受到了來自德意誌貴族們的壓力;而對於條頓騎士團來講,立陶宛人是必須要消化,必須要拿下的異教徒。隻要拿下了立陶宛,條頓騎士團和聖劍騎士團才算是在地緣上連成一體,否則就等於是被立陶宛人給分割了。這樣沿著波羅的海這個半圓下來,就等於是偏偏在立陶宛這裏有一個缺環。
然而,立陶宛人選擇同波蘭人結盟,雅蓋沃一舉拿下了波蘭之王,並且還順便皈依了天主。這下子,條頓騎士團尷尬了。
因為之前無論對波美拉尼亞人還是古普魯士人,條頓騎士團的借口都是聖戰。不過人家立陶宛人既然也成了天主教徒,聖戰的理由就不成立了。而且條頓騎士團還不同於一個世俗政權,宗教理由才是他存在的唯一理由。
這是從條頓騎士團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那麽從波蘭立陶宛一方來看呢?波羅的海雖然天氣條件無法與地中海相比,但好歹也擁有十分豐富的商業價值,條頓騎士團跑馬圈地不要緊,結果把整個沿海地區堵了個嚴嚴實實,波蘭立陶宛光有一副空架子,實際上連個像樣的出海口都沒有。如果說波蘭王國積貧積弱,立陶宛大公國病病懨懨也好,但現實是,自雅蓋沃登基之後,兩個國家越走越近,雅蓋沃的統治也算得上是政通人和。
在這種情況下,矛盾的雙方都有迫切地想決鬥一場的主觀想法。
一場大戰也就不可避免。
公元1409年,“條頓戰爭”(Polish-Lithuanian-Teutonic War)正式開打。第二年的公元1410年,在“格林瓦爾德戰役”(Battle of Grunwald)中,波蘭聯軍打敗條頓騎士團,條頓騎士團幾乎全軍覆沒。
戰爭最終以條頓騎士團的失敗而告終。
公元1411年,波蘭聯軍同條頓騎士團簽訂《索恩和約》(Peace of Thorn),和約規定,條頓騎士團每年需要付出巨額賠款。
這當然還不算完。
公元1434年,雅蓋沃去世,他的兩個兒子分別繼承了波蘭和立陶宛。我們知道,繼承波蘭的這個兒子瓦迪斯瓦夫三世,後來又成了匈牙利國王,並且陣亡於同奧斯曼突厥人玩命的瓦爾納戰役。由於瓦迪斯瓦夫三世是英年早逝,最後波蘭這邊絕嗣,隻能還是由立陶宛的那個兒子卡齊米日四世(Casimir IV)繼承了波蘭,於是兩個國家又一次被神奇地黏合在一起。
再看戰敗一方的條頓騎士團。
條頓騎士團手裏邊缺錢,但籌錢又確實難,隻能是在自己領土之內攤牌苛捐雜稅。於是官逼民反,條頓騎士團國內部出現了一個由反對派貴族組成的普魯士聯盟(Prussian Confederation)。普魯士聯盟同波蘭結盟,發動了一場“十三年戰爭”(Thirteen Years’War)。條頓騎士團再戰再敗,於1466年簽訂了第二次《索恩和約》(Second Peace of Thorn)。
這個和約更狠。
和約約定,條頓騎士團的普魯士地盤被一分為二,西普魯士(western Prussia)成了波蘭的一個省;而東普魯士(eastern Prussia)依然歸條頓騎士團所有,但要按照封建製的要求成為波蘭國王的臣屬。
當然,按照我們之前的定義,西普魯士又被稱為“東波美拉尼亞”。
至此,雅蓋隆王朝達到極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