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不下的趣味史(套裝共18冊)

“薩爾滸大戰”之後,明朝又發生了什麽“不可原諒”之事? 01 努爾哈赤悍然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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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年,大明王朝注定有一劫。

那一年,明朝內爭激烈、防務鬆弛(實際上,明朝這兩個毛病早就有了),後金(清)努爾哈赤認為有機可乘,決定幹一票大的。召集諸臣討論後,他決定采用的用兵方略是分三步走:先打遼東明軍,然後吞並葉赫部,最後奪取遼東。

決心既下,後金開始做必要的準備工作:擴充軍隊、修治裝具、派遣間諜、收買明將、刺探明軍虛實。經過精心策劃和認真準備,努爾哈赤發表“討明檄文”,曆數明朝對他們的“七大罪狀”,這就是所謂的“七大恨”。

哪“七大恨”呢?簡單點說就是:

1.明朝無故殺害努爾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葉赫、哈達,欺壓建州(後金國)。

3.明朝違反雙方劃定的範圍,強令努爾哈赤抵償所殺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衛葉赫,抗拒建州。

5.葉赫由於得明朝的支持,背棄盟誓,將其“老女”轉嫁蒙古。

6.明朝發兵逼令後金部譴退三十裏,立碑占地,將房屋燒毀,禾苗丟棄,使後金無居無食,人人待斃。

7.明朝遼東當局派遣守備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討明檄文”一發,舉國震驚。這個“國”,當然是大明王朝。努爾哈赤要的就是這種效果,沒等明朝回過神來,他立即率領兩萬軍隊,向明朝發起進攻。

撫順等地接連失陷,明神宗震驚不已,派兵部左侍郎楊鎬為遼東經略,主持遼東防務。神宗想幹脆一不做二不休,咱出兵遼東,一鼓作氣把建立不久的後金政權幹掉算了。

曆史上著名的“薩爾滸(今遼寧撫順東大夥房水庫附近)戰役”,就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下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