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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之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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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無名氏【研堂見聞雜記】我朝之初入中國也,衣冠一仍漢製。有山東進士孫之獬陰為計,首剃發迎降,以冀獨得歡心。乃歸滿班,則滿人以其為漢人也,不受;歸漢班,則漢以其為滿飾也,不容。於是羞憤上疏,大略謂:“陛下平定中國,萬事鼎新,而衣冠束發之製,獨存漢舊,此乃陛下從中國,非中國從陛下也。”

孫之獬,字龍拂,明末清初山東淄川人,大概在現在的淄博淄川區,跟蒲鬆齡是老鄉。

《聊齋誌異》中有篇迷你小說叫《罵鴨》,貌似影射的就是孫之獬。說有一人,偷了隔壁老者的鴨子烤著吃了,吃完後身上長了一身鴨毛,奇癢無比,一抓之下又疼得要死。半夜有神人托夢,說你這病要想治好就得讓失主罵你。醒來後偷鴨子的就去找隔壁老翁,跪地泣求挨罵,偏巧老頭很文明,平生從不說髒話。偷兒說,您老破個例吧,求求你罵我吧,要不我就死定了!大爺沒辦法,就勉為其難罵了十分鍾。療效很好,小偷身上的鴨毛都消失了。異史氏就曰了,“一罵而盜罪減,然為善有術,彼鄰翁者,是以罵行其慈者也”,蒲留仙這句話蘊含著樸素的民主道理:批評使人進步,輿論監督多麽必要啊。

至於《罵鴨》跟孫之獬的關係,不忙“劇透”,先聊聊孫之獬的名字。“獬”就是獬豸,傳說中的一種獨角神獸,天生就會明辨是非,舉凡兩人打架拌嘴之時它就出來,看兩眼就知道誰是誰非,然後就把錯的一方一頭頂翻吃下肚。傳說皋陶家就養著這麽個玩意,斷不了的案子請它出來即可輕鬆搞定,還省了買寵物食品的錢。《後漢書》中有名詞解釋: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嚐獲之,故以為冠。後來的禦史、刑部等官員多戴這種獨角冠,明清時的言官亦把獬豸繡在官服上。孫之獬字“龍拂”,後一字在這念bi,同“弼”,可以翻譯成“龍的輔佐者”。這一字一號說明,孫之獬的老爸希望兒子正直睿智能明辨是非,還盼著兒子有朝一日當帝王師,輔佐天子。縱觀孫之獬一生,他老爸的第二個願望基本達到了,而且超額完成,孫之獬不僅輔佐過明朝天子,還伺候過愛新覺羅氏的皇帝。

天啟二年(1622年),孫之獬中進士上金榜,入翰林院當庶吉士。後翰林院內部考試,孫之獬考了個第一,授檢討一職,坐擁遠大前程。天啟七年(1627年),被任命為順天鄉試主考官。這個官雖屬臨時,但如果沒有相當高的文化水平和拒腐蝕精神,是不大可能被委任的,由此可見孫之獬之受重用。然而不久崇禎做“大掃除”,要清洗魏忠賢一黨的餘孽,辦完人後就辦馮銓、崔呈秀等編纂的《三朝要典》。

當時魏忠賢、崔呈秀俱已死,閹黨徹底瓦解,大臣們沒了顧慮,眾口一詞表態力挺崇禎禁毀《三朝要典》,毫無疑問,這種時候跟新君站在一邊再安全不過,何況《三朝要典》本來就是一部偽書,有舔屁溝高手還把魏忠賢編這本書跟孔子著《春秋》相比,因此力挺禁毀也是政治正確。卻沒想到孫之獬跳了出來,不僅不同意禁,還建議崇禎親自寫個序,以塞諸臣之口。崇禎看到這份奏疏啥滋味你可以想象。

到了五月,崇禎終於下旨禁毀《三朝要典》,朝臣們都跟過年似的準備慶祝。又是孫之獬,頂著個獨角一腦袋撞將過來,摟著《三朝要典》號啕大哭。《烈皇小識》中說,“侍講孫之獬詣東閣力爭不可毀,繼以痛哭,聲徹內外”,他一哭,所有人都笑了,除了崇禎。這位新皇帝臉上陰雲密布,下令“削孫之獬籍”,滾回山東老家去。

《明史》中提到孫之獬,有“忠賢黨也”一句,可也並無更多的事例佐證孫之獬和魏忠賢有過什麽瓜葛,之所以被列入閹黨,我想主因應該就是那一聲哭,他是為魏忠賢哭的嗎?多半不是。

這麽看來孫之獬倒真酷似“獬豸”,非常一根筋,否則跟大臣們一塊站隊支持禁毀《三朝要典》絕沒虧吃。至於他是否明辨是非,可以讀一讀他在大明的最後一份奏疏,“皇上同枝繼立,非有勝國之掃除,何必如此忍心狠手?於祖考則失孝,於熹廟則失友,是明咎皇上以不孝不友矣!”簡言之就是:朱由校是你哥,《三朝要典》的序是你哥寫的,現在你把書毀了,不是等於罵先皇是個混蛋嗎?

貌似有幾分道理,不過他的道理依然是“成事不說,既往不咎”的為尊者諱邏輯,或許崇禎會有那麽一點被觸動,但改是不可能改的,他的政權合法性,一大半來自於清除閹黨,至於自己那木匠哥哥,不直接罵就已經很交代得過去了。

清朝定鼎中原初,孫之獬正在淄川老家做寓公。彼時各地群體性事件頻發,多爾袞也顧不過來。正趕上山東鬧民變,孫之獬變賣家產組織了一幫民團幫忙守城,居然保了淄川一縣平安。不久,就因此事被推薦給清廷,孫之獬被清朝錄用,擢升為禮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講。

接下來發生的事可以助讀者進一步了解孫之獬。當時清廷定鼎之初,尚允許漢官著漢服,發型也不用變。誰都沒想到這位孫大人卻開風氣之先,讓家裏的女眷放足,學滿人不裹腳,這點倒很尊重女性,不過顯然他的思想沒先進到搞婦女解放的程度,隻是硬改滿人習俗罷了;第二步就是讓闔家男女改穿清朝服飾,男的以孫之獬為首,都剃了“金錢鼠尾”,女的全穿花盆底兒高跟兒,崴了腳也得練。

清早上朝路上,孫之獬覺得自己比較拉風,到朝堂之上,很自然地就站在了滿臣一邊。結果很不美妙,滿臣多正宗多貴族多高人一等啊,你這死漢人還想跟我們站一塊兒?滾——把孫之獬推了出去,老孫很是尷尬,又不敢跟滿洲大臣死扛,隻得轉身回到漢臣行列。結果更加不美妙,當他回過頭來,再看一幹漢臣,肩並肩手挽手,弄得跟打美式橄欖球似的,比勾了縫的牆都嚴密。孫之獬要想躋身其中,唯一的辦法就是變成一把錐子,可是,把腦袋變成金錢鼠尾容易,變錐子他道行不夠。

這一幕讓我想起《伊索寓言》裏那個蝙蝠與鳥獸的故事,可以說,蝙蝠的下場有多尷尬,孫之獬就有多尷尬。

鳥獸都不接納他,孫蝙蝠受了大刺激,急了,憤而上疏,“陛下平定中國,萬事鼎新,而衣冠束發之製,獨存漢舊,此乃陛下從中國,非中國從陛下也。”這幾句話在徐珂的《清稗類鈔》中可以查到。順治看了為之動容,歎道:沒想到這幫大明叛徒裏還有幫我們說話的。隨之采納,並大力推行。照這一幕來看,孫之獬剃發易服還在馮銓、李若琳之前。

既然漢官都主動提議,順治下起髡發令來也就不客氣了:十日之內盡使薙(作者注:音、意同“剃”)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製,不隨本朝之製度者,殺無赦。

很多人都被電視劇騙傻了,以為順治是個情種,天天談情說愛單相思,跟個憂鬱王子似的,殺人這種事哪下得去手,好吧看數據——

髡發令頒布後,明朝通政使侯峒曾,率一眾留發不留頭的死士玩命守城,破城後侯峒曾父子投水自盡,隨後城中兩萬人被殺;二十天之後,嘉定又有人抗命拒理發,被鎮壓後屠城,二十萬人剩了不到一百;小城江陰,明朝的小破官典史閻應元,帶頭抵抗清軍剃發令,足足守了八十一天,居然弄死十八個大將,三個滿清王爺。城破後閻應元脛骨被砍斷也沒跪下,破口大罵而死。事後的數字是:江陰城內城外,死難者近十八萬人,活命者,五十三人。

《百家講壇》的閻老師,講到清初時曾說,剃發易服是為了民族融合,促進了民族文化交流,閻老師認為上麵的數字僅僅是數字嗎?後來閻師被一大漢掌摑,事後某網友在天涯留言:剃發易服是民族交流的一種形式,不許上綱上線;掌摑是和閻崇年交流的一種形式,不許上綱上線。

你知道的,我不是在談因果啊,我反對暴力的……

髡發令下後除了死的就是逃的,黃宗羲在《兩異人傳》中說:“自髡發令下,士之不忍受辱者,至死而不悔,乃有謝絕世事,托跡深山窮穀者,又有活埋土室,不使聞於比屋者。”

大儒王船山也跑到山裏,連筆墨紙硯都不敢下山買,姓名改成了瑤族人,還好“完發以終”,到死沒剃頭。有位孔子後人,自以為祖宗牛逼,說我們是衍聖公嫡係子孫,金元夠狠吧,都沒讓我們剃頭,這次也別剃了吧。順治的批複是:疏求蓄發,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聖人之後怎麽了,就是孔夫子死而複生今天也得給我剃頭,不剃就割腦袋,沒商量!這一段,沒辮子的閻老師是不講的。

清朝筆記《研堂見聞雜記》裏說:江南百萬生靈盡膏野草,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於貪慕富貴,一念無恥,遂釀荼毒無窮之禍。這話說的有點狠,讓孫之獬為數十萬死難者埋單,他也埋不起,但是對這些生靈的消逝,孫之獬是有責任的,部分責任也是責任。

順治二年(1645年),南明小朝廷覆滅,一堆前明大臣都覺得這是個好機會,踴躍請命前去招撫。這一次孫之獬“才華”盡顯,他說自己前兩天算了一卦,卦辭是“時乘六龍,為帝使東,宣達詔命,無所不通”,編得多押韻啊。還說皇上您這條龍飛得正是時候,這事我必須去,不去就是違背上天旨意。領到任務後,孫之獬去江西招撫前明軍隊和農民義軍,三年招了十一府,辦事效率夠高,連死活不投降的李自成部將都被他說服。按說功成名就肯定要論功行賞,卻不想回來後被總兵金聲恒告了一狀,說他不請皇命,擅自給副將允諾總兵銜,還不兌現。孫之獬覺得冤枉,辯解說,我要是再請聖命,黃花菜都涼了,不許諾點好處誰投降啊!然而最終抗辯無效,孫之獬被免職回老家。至於金聲恒,順治五年(1648年)又反水,第二年兵敗投水自盡。

孫之獬又一次回到淄川,本想這回可以頤養天年含飴弄孫了,結果當年秋天,魯中民變,謝遷打起反清複明的大旗,先後攻陷高苑、新城、長山,第二年六月兵臨淄川城下。淄川縣令劉修慌了,忙請來孫之獬,說大人您做過兵部尚書,又招撫過江西叛軍,比我水平高多了,您幫我守城吧。孫之獬是誰啊,獨角獸啊,於是“毀家紓難”帶淄川百姓守城。半個多月後城破,正要懸梁自盡的孫之獬被謝遷割斷了吊繩,想死哪那麽容易,留著你我還有用呢。

謝遷等人是一堆流氓無產者,沒文化,所以亟需有文化的孫之獬輔佐造反事業,因此先是勸降,奈何孫之獬絕食五天寧死不降。《淄川縣誌》載,謝遷先後殺了孫之獬四個孫子,老頭也沒服軟,依然罵不絕口,跟方孝孺一樣凜然到沒人性。最後,孫之獬被謝遷縫住了嘴,活活肢解,孫家死了連他總計八口人。馮銓雖然“文敏”諡號被奪,但總算是給過,孫之獬可憐,幹脆就沒給,更別提撫恤後人了。這個有必要抄送後世的幫閑和幫凶,看看貴前輩的下場。

清人筆記中的記載比較誇張,說謝遷恨他慫恿順治下髡發令,便讓他成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植發”的人。謝遷“質孫之獬,言爾一貪官,為己之榮華富貴而薙天下人之發,今我為汝植發!”——有這個前提,暴徒的行徑就有合法性了,於是以謝遷為首,眾人紛紛以錐刀在孫之獬腦袋上挖洞,然後把孫的頭發拔下來再種上,跟插秧似的,頭發用完了就用豬毛狗毛。這一段讀得我毛骨悚然周身發冷,當一個並無劣跡的人都可以被妖魔化、可以被私刑處決,孫之獬的死也就“大快人心”了,這種“正義的殘忍”在中國曆史上屢見不鮮,後來的說法叫“不殺不足以平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