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六節 認識論和教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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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帝的存在和真理論

奧古斯丁自己承認,關於上帝的知識是通過柏拉圖的理念論而獲得的。柏拉圖的理念世界使他認識到上帝是絕對精神、絕對的有、永恒的存在。他說:“我讀了柏拉圖派學者的著作後,懂得在物質世界外找尋真理……我已經確信你的實在,確信你是無限的……確信你是永恒不變的自有者,絕對沒有部分的,或行動方麵的變易,其餘一切都來自你,最可靠的證據就是它們的存在。”[43]他又說:“你決不能否認存在著一個不變的真理……你不能說他是你的或我的,或者其他任何人的。他既存在著又公諸於一切認識不變真理的人,猶如光奇妙地既是私有的又是公有的一樣。”[44]這真理本身就是上帝。當然“如果有什麽比這真理更高尚的,那麽他就是上帝。如果沒有,則真理本身就是上帝”[45]。如果你發現有一個永恒、不變的東西高於我們的理性,你還能不稱之為上帝嗎?“真理就是我們的上帝。”[46]“所以,無論如何,上帝存在你是無法否認的。上帝存在著,而且真實地、無與倫比地存在著。我認為,我們不僅對此信以為真,而且掌握著十分可靠的知識,盡管迄今它是極其脆弱的。”[47]由此,奧古斯丁得出結論:上帝的存在是誰也無法否認的。上帝即真理,真理亦即上帝。一切真理都存在於上帝之中,真理以光的形式照耀出來。

二、知識論與知識教育

從上帝即真理出發,奧古斯丁論述了《聖經》的神聖性和權威性。他說:“規則除了寫在被我們稱作‘真理之光’的書上還能在哪裏呢?一切真理的規則被銘刻在這裏;並且從這裏被移植到正直的人的心靈。但是,這種轉移是無形的,正如印章的圖形被壓在蠟上而無損於圖章自身,這些規則在人的心靈上留下自身的印記。”又說:“誰認識真理,即認識這光,誰認識這光,即認識永恒,唯有愛才能認識它。”[48]因此,在知識教育的內容中,學習《聖經》是最為重要的,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語言,是一切知識的泉源。鑒於此,學習《聖經》時,必須絕對服從其中的教誨,即便其中有晦澀難解之處,也不允許有絲毫的懷疑和獨立判斷。隻能絕對地、無條件地服從。

奧古斯丁雖然強調《聖經》的權威性,但他並不一概排斥世俗的學術和文化,而是認為世俗學術中的一些知識不僅有助於傳播教義,而且有利於培養信仰。他說:“修辭學既然對堅持真理或反對謬誤都有用,誰敢說體現在真理辯護人身上的真理在反對謬誤時(會)解除武裝呢?例如,那些力圖說服人們什麽是謬誤的人,應當知道如何提出問題,以便使對方進入一種友好的或注意的或願意受教的精神狀態,而同時真理辯護人卻又不知道這種藝術,有哪個愚蠢的人會認為這是明智的呢?”[49]他又說:“如果那些被稱為哲學家的人,特別是柏拉圖主義者說了一些確實為真的、與我們的信仰相一致的話,我們不應該害怕,而要把這些話從它們不正當的主人那裏拿過來,為我們所用。”[50]奧古斯丁的這兩段話表明,古典文化之所以能夠為基督教服務,原因在於它們不是古典文化作者本人的發明,而是上帝恩賜給人類的精神財富,但卻被“邪惡、不正當地奉獻給惡魔”,因此,基督徒“應該取回它們,用於傳授福音”。他曾以《出埃及記》裏以色列人掠奪埃及人財富為例,說明基督徒也可以合法使用異教徒的精神財富,他指出:“異教徒各科學問不隻是錯誤和迷信的幻覺、殫思勞神的謎團……也含有適合真理之用的自由學科教育、極為卓越的道德規則以及一神崇拜的真理。”[51]當然,奧古斯丁也清醒地認識到古典文化必須經過一番改造,才能被基督教所利用。他說:“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帶走的金銀衣物與他們後來在耶路撒冷所羅門王統治的鼎盛相比是貧窮的,同樣,從異教徒書籍中搜集到的有用知識與神聖典籍的知識相比也是貧乏的。不管人們從其他來源學習到什麽東西,都要譴責有害的,包容有用的。”[52]“有害”與“有用”的價值判斷標準是《聖經》,基督徒應在信仰指導下對古典文化進行去蕪存真的清理。

從其對古典文化的態度出發,在世俗知識中,奧古斯丁更為注重“自由學科”。他認為通過文法、修辭、辯證法、幾何、音樂、數學、天文等學科的學習,既可以使學習者進行比較、判斷,學習到其中所含有的真理、卓越的道德規則和正確的論點,更為重要的是,有助於認識永恒的存在,認識上帝的至真、至善、至美。在自由學科中,奧古斯丁最為重視修辭的學習和雄辯才能的教育和訓練。他認為,隻有掌握修辭與雄辯藝術,人們才能更好地讚美、歌頌上帝,宣傳基督教的信仰,批判和駁斥各種異端邪說或世俗文化,說服對基督教仍心存疑慮甚至敵視的人們,從而有助於基督徒更好地堅持真理,並能夠忠心耿耿地為教會服務。此外,奧古斯丁還非常重視拉丁語的學習和語法訓練,認為對語法規則的遵守,既有利於遵守天主的律法,又有助於對《聖經》做出最深刻的理解,還能在法庭上在訴訟時進行正確的辯論。

奧古斯丁並不認為一切世俗知識都是有用的,都是應該學習的。他首先反對的是自然科學。他認為一切有關客觀事物的知識,都是“虛妄的知識”,人類對自然界奧秘的探究,不僅毫無用處,甚至會導致對上帝的大不敬,因為他心中沒有上帝。其次他反對史詩、悲劇和喜劇作品,認為這些作品的內容都是荒誕不經的東西,閱讀這些作品理應受到懲罰。最後,音樂的學習應該有所節製,因為音樂是感性的,不應超越理性。

奧古斯丁主張應根據有用和有害的原則,以基督教原理作為價值標準,重新編寫各科教科書,作為榜樣,他親自編寫了邏輯學、修辭學、幾何、音樂、算術和哲學等學科的入門教材。

三、認識論和教學

奧古斯丁認為,上帝是無須證明的客觀存在,是絕對的真理,是無限而永恒不變的超越存在。那麽,人是如何認識上帝的呢?

奧古斯丁從柏拉圖主義的知識等級觀念出發,把人們獲得知識的能力分為感覺和理性兩種。感覺又分為以身體為感官的外感覺和以心靈為感官的內感覺。人憑借外感覺把握外界有形事物,憑借內感覺把握外感覺,憑借理性把握內、外感覺,或者說,用理性對感覺的內容進行判斷。這樣,有形事物—外感覺—內感覺—理性構成了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等級。他說:“很明顯,有形事物被身體感覺所感知,身體感覺不能感覺自身;內感覺不但可以感知被身體感覺所感知的有形事物,而且可以感知身體感覺自身;理性卻認識所有這一切,並且認識自身。因此,理性擁有嚴格意義上的知識。”[53]因此,一切有理性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擁有真理。但是,隻有那些信仰上帝的人才能把真理之光的印記集合起來,使這些最初是模糊的印記突現為清晰、完整的觀念,形成對上帝的認識。

奧古斯丁認為愛有兩種:對塵世間美好事物的愛和對天國中上帝的愛。他認為人的感官可以認識萬物,可以體驗到塵世間一切美好的事物,但卻無法感受到上帝。隻有對上帝的愛,才有光明,才有真理。如何去愛上帝呢?他認為隻有反求諸己,從自己的靈魂入手,才能實現對上帝的愛。他說:“你究竟在哪裏?……我暗中摸索於傾斜的坡路上,我在身外找尋你,我找不到‘我心的天主’。”[54]於是,“這樣我逐步上升,從肉體到達憑借肉體而感覺的靈魂,進而是靈魂接受器官傳遞外來印象的內在力量,也是禽獸所具有的最高感性。更進一步,便是辨別器官所獲印象的判斷力;但這判斷力也自認變易不定。因此即達到理性本身,理性提挈我的思想清除積習的牽纏,擺脫了彼此矛盾的種種想象,找尋到理性所以能毫不遲疑肯定不變優於可變,是受那一種光明的照耀……最後在驚心動魄的一瞥中,得見‘存在本體”[55]。“你指示我反求諸己,我在你引導下進入我的心靈……我用我靈魂的眼睛——雖則還是很模糊的——瞻望著在我靈魂的眼睛之上的、在我思想之上的永定之光。這光,不是肉眼可見的、普通的光……完全是另一種光明。這光在我思想上……這光在我之上,因為它創造了我,我在其下,因為我是它創造的。誰認識真理,即認識這光;誰認識這光,也就認識永恒。唯有愛能認識它。”[56]心愛又是如何認識上帝的呢?“我愛上帝之時,我究竟愛的什麽?我靈魂之上的上帝是何人?我的靈魂將使我升入上天和上帝在一起。我將超越那股貫穿全身,使我神形歸一的那股力量,我不能憑借那股力量找到上帝……然而我身上還有另一種力量,不僅使我生長,而且使我感到上帝創造並賦予我血肉之軀,這股力量使雙目不聽而視,使雙耳不視而聽,使其他所有的感官均各得其所,各盡其職。通過各種不同的官能,我一個人從事各種活動。”[57]即是說,因反求諸己實現了對上帝的愛,上帝賦予人以超越自我的力量,才認識了上帝,獲得了真理。

奧古斯丁認為,人們對真理的認識又是同對自我的認識分不開的。上帝賦予人超越自我的力量,既認識了上帝又認識了自我,使二者統一了起來。對真理的認識,就是在這種統一中進行的。由此,他進一步對作為主體的“自我”做了分析,指出人有靈魂和肉體,並對肉體感官的認識作用做了一定程度的肯定,認為外界事物是通過感官而感知的。但是,他非常強調靈魂、理智的作用,認為“人身的感覺本該伴著理智,馴服地隨從理智,僅因理智的領導而被接納”[58]。絕不允許感覺超過理智而自為領導。因為感覺易為物欲所蒙蔽而成為其附庸,那樣就不能認識上帝,也就不能認識真理。隻有靈魂,才能“對無聲無形的天主,能從他所造的萬物而心識目睹之”[59]。靈魂給肉體以生命,上帝則是靈魂生命的生命。因此,認識上帝,獲得真理,必須以上帝的啟示為依據,通過對上帝的愛使靈魂升華,到達上帝的身邊,得到“天啟”,才能認識真理。

奧古斯丁的認識論還包含著對人的認識過程的較為細致的心理分析。如前所述,他把人的認識能力分為感性和理性。記憶是聯係這兩種能力的中介,在人的認識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他把記憶看作靈魂的府庫,在那裏儲藏著無數的影像、概念、知識和情感。上帝賦予人超越自身的力量而進入這個府庫,從而獲得各種知識。他說:“超越找本性的力量,拾級而上,趨向創造我的天主。我到達了記憶的領域、記憶的殿廷,那裏是感覺對一切事物所感受而進獻的無數影像的府庫。凡官覺所感受的,經過思想的增、損、潤飾後,未被遺忘所吸收掩埋的,都庋藏在其中,作為儲備。我置身其間,可以隨意征調各式影像,有些一呼而至,有些姍姍來遲,好像從隱秘的洞穴中抽拔出來。有些正當我找尋其他時,成群結隊,挺身而出,好像毛遂自薦地問道:‘可能是我們嗎?’這時我揮著心靈的雙手把它們從記憶麵前趕走,讓我所要的從躲藏之處出現。有些是聽從呼喚,爽快地、秩序井然地魚貫而至,一經呼喚便重新前來。” “在那裏,一切感覺都分門別類、一絲不亂地儲藏著,而且各有門戶:如光明、顏色以及各項物象則屬於雙目,聲音屬耳,香臭屬鼻,軟硬、冷熱、光滑粗糙、輕重,不論身內身外的,都屬全身的感覺。記憶把這一切全都納之於龐大的府庫,保藏在不知哪一個幽深屈曲的處所,以備需要時取用。”“從同一庫藏中,我把親身體驗到的或根據體驗而推定的事物形象,加以組合,或和過去聯係,或計劃將來的行動、遭遇和希望……如果沒有這些影像,我將無法說話。”[60]記憶對感覺材料的保存既然是一種“分門別類”的處理,它是按照一定的規則活動的,記憶的規則不來自感覺,“記憶還容納著數字、衡量的關係和無數的法則。這都不是感覺所鐫刻在我們心中的,因為都是無色、無聲、無臭、無味、無從捉摸的”[61]。這些規則是真理之光壓入記憶體內的痕跡,記憶按照一定的規則區分、排別。記憶體內有兩部分內容,一是來自感覺的材料,一是來自真理之光的規則。知識就是兩者的結合。他說,“知識”(cogitare)這個詞來自“集合”(cogere),“cogitare一字為理智所擅有,專指內心的集合工作”[62]。所謂集合,指心靈根據規則對感覺材料進行分析、綜合,從記憶上升為概念的過程。他說:“概念的獲致,是把記憶所收藏的零亂混雜的部分,通過思考加以收集,再用注意力好似把概念引置於記憶的手頭,這樣原來因分散、因疏略而躲藏著的,已和我們的思想相稔,很容易呈現在我們思想之中。”[63]

奧古斯丁還認為,在人的記憶中或在人的心靈中,有著共性、一般、普遍的知識,有著概念、學術方麵的知識,其中包括文學、雄辯術、數學、法則等。這些知識都不是從感覺進入人的心靈的。它是人心中所本有的,是上帝所賜予的。人要認識它們,也隻有憑上帝給予人的“靈魂的眼睛”“超自然之光”“智慧之光”,始能做到。對此,奧古斯丁舉例證明說,如顏色、聲音和氣味,肉體的感官能夠體驗到的,可是它們意味的東西或意義本身“肉體的感官卻無法感受,除了我的靈魂之外,別處哪裏都看不到。在我的記憶中收集到的不是顏色等的印象,而是它們所意味的東西本身,這些東西怎樣進入我的身體呢?如果它們能說話,請它們回答。我敲遍了我身上每一個門戶,沒有找到它們的入口處。……那麽它們來自何處?怎樣進入我的記憶中的呢?我不清楚。因為我獲得的知識,不是靠別人的傳授,而是來自我自身。對此我深信不疑,並且命令自己妥善保管,以便隨意取用……可見這些東西早已存在我的記憶中,不過似乎隱藏得很深,如果不經提醒,一時不可能想起”[64]。因此,為了獲得知識,隻需拋棄一切物質的、感性的東西,從經驗的世界中擺脫出來,接受“超自然之光”的照明,進行自我思維,就可以發現。或者說,人們之所以有真正的知識,就是對自己內心早已存在的概念的認識。基於這種認識論,奧古斯丁認為教學的目的,“在於使學生發現心中已有的真理,而不是去認識客觀物質世界。教學活動,就是通過符號、言語、數等等,引起學生對其心中已有概念的重新認識”[65]。

奧古斯丁作為一個基督教神學家,其神學體係的建立,標誌了基督教西派教會“拉丁化”的完成。一方麵,它反映了西羅馬帝國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銳的狀況;另一方麵,它卻是基督教拉丁教會文化的典型,為以後基督教西派教會神學思想的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它在13世紀以亞裏士多德理論改造基督教神學的托馬斯主義興起以前,一直支配著基督教神學與哲學。即使是19世紀末,托馬斯主義被列為羅馬教會的官方哲學時,奧古斯丁主義依然為新經院哲學家所繼承和宣揚,現代法國著名經院哲學史家日爾鬆(Gieson)對奧古斯丁主義推崇備至,宣稱“聖奧古斯丁的哲學著作,無論從其廣度或深度來說,都遠遠超過早期基督教所有的思想論述,它給後世的影響極其深遠。人們到處可以發現它的印跡。它迄今還起著作用”。“奧古斯丁主義已經經曆了15個世紀,誰也不可能預卜其終結。”[66]

奧古斯丁作為基督教教會的教育家,他所提出的以皈依和信仰上帝以及服務於教會的教育目的,以善惡論、原罪說、禁欲主義為道德核心,以《聖經》為中心教材,強調《聖經》的權威性和真理性,以經過改造的神學化的“七藝”為課程,以服從、體罰和神秘的內心反省為主要教育教學方法的思想,構成了中世紀教會學校的指導思想,影響歐洲各國的教育達1000多年。

奧古斯丁教育思想對西歐中世紀教育的影響具有雙重性。從積極影響來看,他從信仰和理性的關係出發,認為世俗知識可以為基督教信仰所用的見解,為以後的神學家提供了如何利用和改造世俗文化的榜樣,托馬斯·阿奎那曾評價說:“聖奧古斯丁充分地利用了柏拉圖主義者的學說,每當他看到這些人的教誨中與信仰相符合的東西,他采用之;當他看到與信仰相反的東西,則修訂之。”同時,奧古斯丁的神學思想既壓製了古代文化中的懷疑、批判精神,又在神學的形式下保存和發展了古代文化中的某些前提、原則以及論證、求知的理性方法。這對於處於蠻族入侵、古代文化衰落之中的中世紀早期教會致力於保存古典作品,以及教會學校和修道院學校安排教育活動,具有一定的影響,為未來古代文化的複興在某種程度上提供了條件。奧古斯丁對於基督教教育問題的若幹見解,為整個中世紀教會教育以及教會教育政策的製定,提供了理論依據。從消極影響來看,奧古斯丁的上帝觀和《聖經》的權威性、兒童原罪說、愛精神生活的天國高於愛物質生活的現世等,無疑影響了中世紀學校所盛行的蒙昧主義、禁欲主義、課程設置的宗教性、體罰、機械訓練、教會對學校教育的壟斷,使教育成為教會的工具,成為基督教信仰的手段等。

[1] 奧古斯丁:《懺悔錄》,周士良譯,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18頁。

[2]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30頁。

[3] 《新約·羅馬書》,第13章13、14節。

[4]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58頁。

[5] 《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北京大學哲學係外國哲學史教研究室編譯,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219頁。

[6] 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65頁。

[7] 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66~168頁。

[8] 周輔成:《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353頁。

[9] 周輔成:《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353頁。

[10] 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69頁。

[11] 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68頁。

[12] 《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第220~221頁。

[13] 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3頁。

[14] 引文均轉引自葉秀山等:《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二卷),山東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35~336頁。

[15] 參見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3~144頁。

[16] 奧古斯丁:《上帝之城》,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76頁。

[17] 奧古斯丁:《上帝之城》,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77頁。

[18] 奧古斯丁:《上帝之城》,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77頁。

[19]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274~275頁。

[20]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5頁。

[21]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1頁。

[22]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8~19頁。

[23] 轉引自徐宗林:《西洋教育思想史》,文景出版社1983年版,第75頁。

[24] 周輔成:《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355頁。

[25]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9~10頁。

[26]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9~10頁。

[27]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0頁。

[28]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5頁。

[29]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28頁。

[30]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29頁。

[31]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6~18頁。

[32]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7頁。

[33]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9頁。

[34] 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50~151頁。

[35] 轉引自伊麗莎白·勞倫斯:《現代教育的起源和發展》,紀曉林譯,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31頁。

[36] 轉引自伊麗莎白·勞倫斯:《現代教育的起源和發展》,第29~30頁。

[37] 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71頁。

[38] 徐宗林:《西洋教育思想史》,第74頁。

[39]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60頁。

[40] 以上詳見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72~173頁。

[41] 周輔成:《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361頁。

[42] 周輔成:《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357頁。

[43]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33~134頁。

[44] 轉引自葉秀山等:《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二卷),第332頁。

[45] 轉引自葉秀山等:《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二卷),第332頁。

[46] 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8頁。

[47] 轉引自葉秀山等:《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二卷),第332頁。

[48] 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8~149。

[49] 博伊德、金:《西方教育史》,第90頁。

[50] 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2頁。

[51] 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3頁。

[52] 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3頁。

[53] 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7頁。

[54]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91頁。

[55]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31頁。

[56]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26頁。

[57] 引自A.弗裏曼特勒:《信仰的時代——中世紀哲學家》,程誌民等譯,光明日報社1989年,第24頁。

[58]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216頁。

[59]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91頁。

[60]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92~193頁。

[61]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96頁。

[62]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96頁。

[63]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96頁。

[64] 轉引自葉秀山:《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二卷),第341頁。

[65] 參閱戴本博:《外國教育史》(上),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77頁。

[66] 轉引自葉秀山:《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二卷),第3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