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馬爾薩斯的國民人口教育思想
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是英國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資產階級人口學家。曾出任東印度學院的曆史和政治經濟學教授。
馬爾薩斯一生著述甚多。先後出版了《論地租的性質》《政治經濟學原理》《論價值尺度》《政治經濟學定義》等經濟學著作。然而為馬爾薩斯贏得世界性聲譽的是其在1798年匿名出版的《人口原理》一書。1803年,馬爾薩斯出版了《人口原理》的第二版。文字由原來的五六萬字擴充到二十餘萬字,並公開了自己的名字,而且把書名改為《人口原理,或人口在過去或現在對人類幸福的影響的理論;並探究消除或減輕因人口問題而產生的罪惡前景》。
在《人口原理》中,馬爾薩斯所竭力表述的是這樣一些信條:一切致力於改善人類福利的主要障礙不應該從有缺陷的社會製度中去尋找,而應該從過去已經存在而且將來還要繼續為大眾物質生活設置障礙的一些自然法則中去尋找。而關涉大眾長期生活幸福的主要自然法則是:人口在無所抑製時表現出與現存生活資料相平衡,甚至超過現存生活資料的永恒趨勢。具體言之,由於食物為人類生存所必須,且兩性間的情欲是必然的,且幾乎會保持現狀,那麽,由此便可以自然推導出下麵關係到人類長期生存的自然法則。即人口的增殖力無限大於土地為人類提供生活資料的能力;人口若不受到抑製,便會以幾何比率增加,而生活資料卻僅僅以算術比率增加;根據食物為人類生活所必需這一有關人類本性的法則,必須使這兩種不相等的能力保持相等。[44]馬爾薩斯由此得出他終生不疑的結論性認識:“人口增殖力和土地生產力天然地不相等,而偉大的自然法則卻必須不斷使它們的作用保持相等,我認為,這便是阻礙社會自我完善的不可克服的巨大困難。與此相比,所有其他困難都是次要的,微不足道的……所以,要使全體社會成員都過上快活悠閑的幸福生活,不為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擔憂,那是無論如何不可能的。”[45]
人口持續增長所導致的必然結果是:第一,窮人將陷入更加窘困的境地。“以前養活700萬人口的食物,現在必須在750萬或800萬人口之間分配。結果,窮人的生活必然大大惡化,許多窮人必然陷於極為悲慘的境地。由於勞動者的人數也多於市場所能提供的工作機會,勞動的價格必然趨於下降,與此同時食物的價格則趨於上升。所以,勞動者要掙得和以前同樣多的工資,就得更賣力地工作。”[46]第二,人口的不斷增長也對社會富裕家庭形成衝擊。“由人口的增長快於有限的土地所生產的生活資料的增長的自然傾向所造成的、以最簡單的社會狀態明顯地表現出來的貧困,使發達的、人口眾多的國家中的上層階級清楚地認識到他們自己難以按同樣的生活方式供養家庭,也使組成社會大多數的勞動階級感到憑他們的普通勞動掙得的工資不足以養活大家庭。”[47]在解決基於人口無限製增長所導致的社會普遍性貧困中,馬爾薩斯認為,拋卻限製人口增長之外的一切形式的社會變革均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由於在一個財產共有和人人平等的公有製社會中,每個人的生活條件都極為相似,人口增長的自然限製便不複存在。他甚至斷言,主要的和最難消除的貧困的原因是與政府的形式或財產的不平等分配表現得並不相關或者並不直接相關。而人口增長過快才是導致全體人民淪為貧乏和困苦境地的罪魁禍首。因而,馬爾薩斯對斯密與葛德文所主張的依靠建立一種公有製社會來消除私有製社會所存在的貧困現象的辦法是很不以為然的。
鑒於客觀上存在人口數量超過食物供應量的永恒趨勢,勢必導致一些可怕的社會衝突和極其惡劣的後果。為避免這一結果出現,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使人口總量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內。他把這類防止人口進一步增加的障礙稱為“抑製”。而這類抑製又分為兩種,即“積極性抑製”(positive checks)與“預防抑製”(preventive checks)。預防抑製主要是指通過禁欲(不婚)、晚婚、不育等預先的手段來妨礙人口的增加,即減少人口的出生量。馬爾薩斯又把這種抑製方式稱為道德抑製。前者包括有助於縮短個人壽命(提高死亡率)的一切因素;後者則完全歸因於人的行為(各種影響出生人數減少的因素)。“積極性抑製”既來自人類自身的行為,又來自自然界的作用。曆史上不斷爆發的戰爭與衝突及源於職業的危險性而導致的人類數量的減少是人類行為的例子。饑荒、瘟疫、自然災害等則是自然界對人類總數產生影響的明證。盡管存在這樣一些類型的抑製,但物質的生產總是不能與不斷增加的人口數量保持相應的增長。為解決這一問題,馬爾薩斯還主張實施一種他稱之為“道德抑製”的人口控製計劃。也就是說,隻有那些有能力撫養家庭的人才有結婚的權利,而那些無力撫養家庭者則應繼續過獨身生活。
在具體的控製人口增長的辦法中,馬爾薩斯認為道德約束與利益約束的結合是一種完美而可行的辦法。這一認識也是他長期思索的結晶。最初,馬爾薩斯認為道德抑製、罪惡和貧困是消除或減弱由人口因素所導致災害的主要手段,而在後來,他則更主要強調道德抑製的作用。馬爾薩斯提出,“人們會發現,這些抑製可分成道德抑製、罪惡和苦難”,而“道德抑製”是指“出於謹慎考慮,在一定時間內或長久地不結婚,並在獨身期間性行為嚴格遵守道德規範。這是使人口同生活資料保持相適應並且完全符合道德和幸福要求的唯一方法”。[48]馬爾薩斯還進一步提出,采用道德抑製作為減弱由人口因素所導致災害的手段不但有效,還在事實上為證實《啟示錄》的真實性提供了證據,是符合仁慈的造物主的觀點的。“人們幾乎普遍承認,(基督教《聖經·新約》中的)《啟示錄》的表麵文字和精神實質把我們這個世界描繪成了一種叫人接受道德磨煉和考驗的狀態……人口原理為證實《啟示錄》的真實性提供了更多的有力證據。”[49]
基於控製人口增長的考慮,馬爾薩斯還對當時盛行於英國的濟貧法製度進行了分析。他說:“英國的濟貧法往往在兩個方麵致使窮人的一般境況趨於惡化。首先,濟貧法往往使人口趨於增長,而養活人口的食物卻不見增加。窮人明知無力養家糊口,也要結婚。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濟貧法在產生它所養活的窮人。”[50]再者,當時英國濟貧院所收容的人一般不能說是社會上最有價值的人,政府向他們所提供的食物卻會減少更為勤勞、更有價值的社會成員所享有的食物份額,因而同樣也會使更多的人依賴救濟為生。他認為,從總體來看,實施濟貧法給全社會帶來的利益遠遠彌補不了其所導致的社會損失。當時所實施的救濟製度表現出一種削弱儲蓄的傾向,並容易導致對社會負責行為的損害。譬如,馬爾薩斯認為,一旦窮人得知他們可以依靠教區的補貼為生時,他們就容易早婚,並生育更多的孩子。其次,濟貧法的實施事實上是對社會上較高貴的、熟練的和勤勞的人們的懲罰。總之,在馬爾薩斯的心目中,濟貧法並沒有為大多數人謀取最大的幸福。“無疑,英國濟貧法的頒布是出於最仁慈的目的,但我們卻有充分理由認為,濟貧法未達到其預期目的。濟貧法固然使一些極為貧困的人生活好過了一點,然而從總的方麵來看,靠救濟為生的貧民卻遠未擺脫貧困。”[51]為此,他建議不再向窮人撥付一定數量的濟貧款項,取而代之的是向窮苦人提供未耕種過的少量荒地。此外,還可以建立儲蓄製度,同時推行教育計劃,使窮人真正認識到其貧困的真實原因,並掌握改變自身生活境遇與提高自身社會地位的知識與技能。
在人口教育問題上,馬爾薩斯的態度是明確無誤的。他對當時英國國民教育的實際狀況提出了尖銳的批判,認為英國政府已經“在窮人身上濫花巨額資金……但在他們的教育上……卻嚴重匱乏。它無疑是民族的極大恥辱,把下層人民階級的教育僅僅留給了一些‘星期日學校’……”[52]
對於政府來說,向一般民眾提供相應的教育是其應盡的職責。而假若政府沒有成功履行其肩負的教育職責,全體國民不得不把自身的幸福或痛苦獨自承擔起來,那麽政府的目標便很難說得到了較完美的實現。政府對人口資源的了解與把握是其合理確定國民教育計劃的前提,或者應該說,探清人口資源達到的最大範圍主要是政府的職責。正是在此意義上,馬爾薩斯提出,隻要政府為普通人提供教育,這個政府就能臻於完美。[53]
馬爾薩斯除把人口教育與政府的職責聯係起來之外,還認為教育的實施與公民尤其是社會下層人民日常生活習慣的養成密切相關。例如,在養成公民生活謹慎的習慣方麵,公正而開明的政府除依靠完善的財產保險以及其他類型的影響手段之外,還可以借助公民的自由習慣與意識的培養來間接發揮作用。他認為:“在有助於鼓勵社會的下層階級養成謹慎習慣的所有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無疑是公民的自由。如果一國人民對於自己辛勤的、公正的、受人尊敬的努力是否有自由發揮的機會毫無把握,對於自己所擁有的或可能會獲得的財產是否會得到現有法律公正實施的保護毫無把握,那他們是不會習慣於為未來製定計劃的。”[54]確保公民得享自由的先決性條件是人民享有政治自由,而政治自由的完善程度直接影響著公民謹慎習慣的培養與形成,且政治自由本身又與公民教育的具體實施密切相關。“教育非常有助於人們從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獲得的一切好處。沒有教育,確實不能把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看成是完美無缺的。”[55]
馬爾薩斯的《人口原理》的發表距今已經200多年了,整個世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然而和平與發展問題依舊是世界發展的兩大主題,而人口因素越來越成為影響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因素。現在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認,人口問題已經成為全球性問題,糧食不足、人均資源占有量下降、資金不足、生態平衡破壞等世界性問題都直接與日益緊迫的人口問題直接相關。各國的實踐證明,人口問題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問題,人口問題最直接的表現是生態壓力,直接表現為對土地資源的掠奪性開發。這種生態壓力又往往演變為經濟壓力與社會壓力,如社會福利與保障水平降低、教育普及程度差、國民素質提高的難度增加、國民整體道德素質低下等,各類社會矛盾綜合作用的結果又可能演化為地區性與國際性的衝突與戰爭。
反觀現在國際性的人口問題,我們應該更為謹慎地在確定包括教育在內的社會發展規劃的時候,對馬爾薩斯在其《人口原理》中所提出的“人口原理”進行認真的分析與理解。馬爾薩斯在《人口原理》中所提出的一些解決人口問題的具體辦法,對我們當前人口問題的解決仍有可資借鑒與啟迪的地方。如他所主張的對於生活貧困階層的資助不可一味地向其提供物質資助,根本的解決辦法在於提高其教育水平,使其真正認識到其貧困的根源,使其真正掌握改善其生活狀況與社會地位的知識與技能。切切避免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即“貧者愈貧”式的惡性循環。越是貧困的家庭越希望借助於人口的增加來擺脫貧困,如此一來,家庭的負擔過重導致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與培養,整體素質一直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徘徊。在這種背景下成長起來的一代人囿於自身教育水平,又傾向於依靠增加人口來解決自身麵臨的一係列問題。如此循環往複,貧窮的國家、地區、家庭隻能是越來越貧困。
馬爾薩斯所提出的對人口的合理控製越來越被證明是一項關於人類發展命運的嚴肅措施。唯有控製人口增長,才能在人口增長與社會發展問題上取得雙贏的結果。一方麵,社會擁有實際的充實的人口;另一方麵,處於赤貧狀態及依賴別人幫助方可生活下去的人口將會越來越少。
馬爾薩斯的人口教育理論還啟發我們,人口問題的實質就是發展問題,人口問題產生的社會根源是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適應與協調問題。人口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社會貧困問題的解決辦法隻能是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普遍提高全體國民的文化素質,即選擇“治貧先治愚”“治愚在教育”的良性發展道路。
[1] 保爾·芒圖著:《十八世紀產業革命——英國近代大工業初期的概況》,楊人楩等譯,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第305頁。
[2] 《十八世紀產業革命——英國近代大工業初期的概況》,第312~333頁。
[3] 《十八世紀產業革命——英國近代大工業初期的概況》,第330頁。
[4] 錢乘旦著:《論工業革命造成的英國社會結構變化》,載《英國史論文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2年版,第102頁。
[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61頁。
[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63頁。
[7] 亞當·斯密著:《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等譯,商務印書館2009年版,第384頁。
[8]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29頁。
[9]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30~331頁。
[10]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34頁。
[11]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35頁。
[12]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41頁。
[13]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45~346頁。
[14]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46頁。
[15]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263頁。
[16]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280頁。
[17] 亞當·斯密著:《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等譯,商務印書館2009年版,第3頁,第6頁。
[18]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9頁。
[19]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48頁。
[20]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50頁。
[21]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49頁。
[22]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50~351頁。
[23]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51頁。
[24]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52頁。
[25]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53頁。
[26]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354頁。
[27] B. Freeman Butts著:《西洋教育史》,徐宗林譯,台灣“國立編譯館”1969年版,第623頁。
[28] 威廉·葛德文著:《政治正義論》第1卷,何慕李譯,商務印書館2009年版,第2頁。
[29] 《政治正義論》第1卷,第19頁。
[30] 《政治正義論》第2、3卷,何慕李譯,商務印書館2009年版,第316~317頁。
[31]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321頁。
[32]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322頁。
[33]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389頁。
[34]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390頁。
[35]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390頁。
[36]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392頁。
[37]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506頁。
[38]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506頁。
[39]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507頁。
[40]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508頁。
[41]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509頁。
[42]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509頁。
[43] 《政治正義論》第2、3卷,第510頁。
[44] 馬爾薩斯著:《人口原理》,朱泱等譯,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第6~7頁。
[45] 《人口原理》,第8頁。
[46] 《人口原理》,第13頁。
[47] 《人口原理》,第174頁。
[48] 《人口原理》,第179頁。
[49] 《人口原理》,第202頁。
[50] 《人口原理》,第32頁。
[51] 《人口原理》,第35頁。
[52] 朱旭東著:《歐美國民教育理論探源——教育製度意識形態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59頁。
[53] 《歐美國民教育理論探源——教育製度意識形態論》,第159頁。
[54] 《人口原理》,第182頁。
[55] 《人口原理》,第1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