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四節 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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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的教育目的理論是杜威教育思想中最為晦澀難解的部分。本節從三個方麵對杜威的教育目的理論做簡要剖析。

一、所謂“教育無目的”

杜威以所謂“教育無目的”論而著名,他有幾句典型的論述。①“教育的過程,在它自身以外沒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34]②“因為生長是生活的特征,所以教育就是不斷生長;在它自身以外,沒有別的目的。”[35]③“我們探索教育目的時,並不要到教育過程以外去尋找一個目的,使教育服從這個目的。我們整個教育觀點不允許這樣做。”[36]④“我們要提醒自己,教育本身並無目的。隻是人,即家長和教師等才有目的;教育這個抽象概念並無目的。”[37]

這幾點並不能說明杜威持“教育無目的論”。杜威在這裏隻不過區分了兩種類型的目的:一種是教育過程之外的目的,一種是教育過程之內的目的——隻不過說明了教育這一活動的目的必須以人為依托。杜威明確承認教育有過程以外的目的,他認為在非民主社會,目的是強加於教育過程的。杜威的民主主義理想使他提出了富有民主主義色彩的“生長”作為教育目的。

從嚴格的意義上講,所有的目的都是人的目的,沒有人的參與和介入,任何活動不僅不會有目的,而且活動本身根本就不會存在。教育是由人所從事的一種活動,我們一般所言的教育目的嚴格來講應是“人通過教育這種活動所要達到的目的”(當然這裏的人比杜威所提及的“家長和教師”的範圍要廣泛得多),實際上教育目的所體現的是人的目的,就如同杜威所提出的教育目的——生長是他的主觀的目的一樣。但在理論和實踐中一般不將“教育目的”與“人的目的”作嚴格的區分,實際上杜威在很多地方也沒作嚴格的區分,而是大談教育目的的特征、類型等。因此,沒有必要把杜威的“教育本身並無目的”這一句話置於太重的地位,並將之作為杜威“教育無目的”論的重要證據,因為杜威講這句話時,主要是說明目的是依人而存在的,一切活動(包括教育)的目的都是人的目的,離開了人,教育不僅無目的,而且根本就不會存在。

目的性是人類實踐活動的一個根本特性,人的實踐活動之所以不同於動物的本能活動,就在於人的一切實踐都具有自覺的意圖,具有預期的目的。教育作為人類的實踐活動之一,也是有目的的。教育目的是教育實踐的第一要素和前提,沒有教育目的也就不存在教育這種活動。杜威一生的教育實踐與教育理論研究自然且必然也會有他自己改革教育的理想和目的。由之,不少人認為,杜威的教育無目的論隻存在於理論形態,杜威的教育實踐卻是有目的的。本書認為,這種看法是不確切的。第一,這種看法將理論與實踐割裂開來,是杜威所深惡痛絕的二元論的表現。實際上,杜威的理論與實踐是統一的,他在理論上所宣揚的,也正是他在實踐中所奉行的。第二,杜威的教育實踐是有目的的。這誰也不能否認,杜威在理論上也是主張教育是有目的的,他說:“教育一事,不可以無目的。無目的則如無舵之舟,無羈之馬,教育的精神從何發展,其結果必不堪設想。”[38]這個目的在杜威看來就是生長(至於這個生長的目的能否有效地指導教育實踐,那又是另一回事情)。也就是說,在理論形態上杜威也是主張教育有目的的。第三,如果杜威在理論上承認教育無目的,那麽他的整個教育理論既無建立的必要,也無建立的可能。

總之,在教育目的問題上,杜威主張教育有目的,這個目的就是過程內的生長。討論杜威的教育目的,關鍵不在於“有目的”與“無目的”的問題,而在於杜威“支持什麽目的”與“反對什麽目的”的問題。

二、能否以“生長”作為教育的目的

美國學者霍恩(H. H. Home)對以生長作為教育的目的質疑,認為:“問題在於我們的生長不止一種,而有多種,有正當方式的生長,也有錯誤方式的生長;有常態的生長,也有變態的生長;在許多犯罪學生中,有許多錯誤的生長;許多生活乃是歪曲的生長;一些所謂的‘新’教育,乃為停止之生長。我們僅稱‘教育即生長’還不夠,必須加以補充,而稱教育為正當方式的生長,生長必須建立一個正當的標準。”[39]也就是說生長有不同的方向,必須為生長確立一個正確的方向、確立一個社會標準。

對於霍恩的批評,杜威在《經驗與教育》中做出了非正式的答複。杜威也承認一個人有不同的生長方向,“一個人有可能生長成為老練的強盜、惡棍或腐化不堪的政客,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就教育即生長、生長即教育的觀點來看,問題就在這種方向的生長,一般說來,是促進還是阻礙生長。……隻有當按照特殊方向的發展有助於繼續生長時,才符合教育即生長的標準”[40]。在此,杜威提出“繼續生長”作為生長的標準。然而,一種壞的生長,並不因其導致了更多的生長或者好的生長而成為好的生長。比如,某人因竊而致巨富,然後以此財力孜孜以求於學問或從事慈善事業,“竊”導致了好的生長,但“竊”卻絕非好的生長。所以,更多的生長,或引致其他的生長,並不能作為衡量生長的好壞的標準。

杜威還曾提出“包含最多生長的可能性(Containing the Possibility of Maximum Growth)”作為衡量的標準,美國學者普萊斯(Kinsley Price)認為這依然費解,令人捉摸不定。

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動的出發點,又是一切教育活動的歸宿,它涉及的是教育應為一定的社會培養什麽樣的人的問題,因此教育目的的表述就必須表達出要培養什麽樣的人這一關鍵問題。杜威的“生長為了生長”能解決培養什麽人的問題嗎?不能,生長不能作為自身的目的,它本身還需要一個標準,需要別的因素加以規定。因此,盡管杜威給教育提供了一個過程內的目的,但從邏輯上看,它卻並不能給人提供一個切實的目的,起不到教育目的應有的作用,它是一個“假目的”。

從過程的角度規定教育目的不能反映出教育目的的本質特性(培養何種類型的人),不能夠揭示出教育目的應揭示的東西。過程是一種中性物,其性質需要別的因素加以規定。當杜威告訴我們教育的目的是“生長為了進一步的生長”時,其意義似乎是同語反複,我們從中很難獲得任何有價值的信息,心中會感到茫然而不知所措。雖然生長是一個假目的,但在研究杜威教育目的理論中,我們絕不能完全拋開這個假目的去尋找其“真目的”,然而實際上我們往往都這麽做。我們一般的模式是,先論證生長不能起到教育目的的作用,等於沒有提出教育目的,然後突然轉折,認為杜威還是有目的的,目的是……這種方式顯然是在杜威的生長論與其整個教育理論之間劃一道鴻溝,這道鴻溝實際上是劃不開的,因為生長是其教育理論的一個核心概念,是與其整個理解融為一體的。我們認為,生長有其豐富的內涵,杜威的生長的目的論為“假目的”,主要在於他規定教育目的的方式和角度與我們不同。生長具有社會性的內容和方向,這才是生長的實質,我們規定教育目的一般都是從這個角度著手的,但杜威不從這個角度而從過程本身來規定,他將兒童生長的過程看得比實質更重要,將過程淩駕於實質之上,這是其生長目的論的要害所在。杜威從生長的一個不足以說明教育目的是什麽的方麵規定教育目的而走向“假目的”,我們要做的是從生長的那些能說明教育目的是什麽的方麵去尋找杜威的“真目的”,而不應拋開生長去尋找杜威的真目的。杜威要培養的是掌握科學探究的方法、具有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具有良好民主素質、具有寬泛職業素質的人,但這個目的與生長是什麽關係?杜威會怎麽看待這個目的?對這些問題不能持回避態度。本書認為,這幾個方麵所揭示的內容就是生長的中心內容,杜威會認為這幾個方麵是從屬於生長的過程的,是有待於進一步“生長”的。這說明杜威的問題不在於他不承認這幾項內容的重要性,而在於他根本就不從這個角度看待教育的目的,他的強調變化和過程的哲學不允許他這麽做。生長不是單麵的,而是一個多麵體,討論杜威的教育目的必須找準分析生長問題的恰當角度,否則就會誤入歧途。

三、個人與社會

生長不是自然發展,生長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在杜威看來,使個人得到充分生長、全麵發展是民主主義社會對教育的要求,同時通過教育所獲致的個人的充分生長、全麵發展又成為促進民主主義社會的重要工具。杜威將個人生長與民主的社會目標看成一致的東西,在民主主義的旗幟下,在“教育即生長”的口號下,個人與社會的對立、個人本位論與社會本位論的對立歸於消失。

可見,杜威並不是不談社會,並不是不談社會與個人的關係。重要的是弄清楚杜威所談社會的性質以及個人與社會關係的性質。

杜威對個人與社會關係的認識有諸多不足:其一,杜威所講的個人、社會不可分離,互為規定,是一種對個人與社會關係的表象的描述,他沒從經濟關係這一深刻的、具體的、曆史的角度去看待這一關係;其二,在教育上,他的個人社會關係論的實質是想通過教育促進兒童的充分生長,然後改造社會,使社會進步,他視教育為改造社會的根本手段,其社會改造論屬改良論;其三,杜威一方麵講社會條件不能決定教育目標[41],一方麵又認為教育批判和教育建設需有“一定特定的社會理想”[42],一方麵杜威認為生長的教育目的隻有在真正的民主社會中才能達到[43],一方麵又認為真正民主的社會隻有通過教育、通過兒童的生長才能達到。“誰不亟欲知道哪一個一定應該在先,或者其中一個不存在是否另一個能出現啊!”但杜威卻始終“沒有解答我們提到的兩難之境”。[44]在此杜威陷入了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那樣的怪圈。

那麽,教育目的到底是由個人(受教育者)還是由社會所決定的呢?杜威沒有講清楚這個問題。杜威講個人的自然傾向不能提供教育的目的,又講社會不能決定教育的目標,他的答案是教育目的是由教育過程自身所決定的。當然這有一個前提——必須在民主主義社會。那麽專製社會裏存在的外在於教育過程的目的是由什麽決定的呢?杜威認為是由外部命令決定的[45],實質上是統治階級決定的。這不就等於承認了教育目的的社會決定性嗎?當然杜威反對這種外在的目的,但主觀上反對並不等於客觀上不存在。

教育目的,不論主觀上提出的還是客觀上存在的都是社會存在的反映。教育目的雖然在表現形式上是主觀的,反映提出者的主觀願望,但卻是針對現實並在現實的基礎上提出的,它往往反映現實的不足與匱缺。杜威提出“生長目的論”,要求尊重兒童的心理水平,正說明在教育實際中人們對兒童心理水平不夠重視,這正說明民主的社會理想對教育的製約性;杜威要力求培養的那些素質(尤其是職業素養、民主素養、科學方法的掌握等)也都是由當時美國經濟工業化、政治民主化的社會現實所決定的,是柏拉圖所不會提出的,是奧古斯丁所不會想到的。

概括地講,杜威的教育目的理論著力於怎樣使教育目的更民主、更人道而不受外在的強製;著力於怎樣使教育目的更有成效,而不流於美好的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