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常識

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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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他在做官期間,替負屈的老百姓伸冤,做了不少有利於人民的事情。他曾做過龍圖閣直學士,因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

嘉祐元年(1056),包拯升任開封知府。根據舊日的慣例,百姓告狀,不能把狀紙直接遞上公堂,須由衙役代轉。這樣,衙役就可以從中勒索,收受賄賂。包拯到任以後,下令廢除這項陋規,允許老百姓直接到公堂上辯理訴冤,受到開封老百姓的熱烈擁護。

有一年,開封惠民河漲水,京師受到嚴重威脅。經過調查,包拯找出漲水的原因,是由於當時京師有權勢的豪門,爭著在惠民河上修築園亭,影響了河道,以致年深月久,河水淤塞。為了全城人民的安全,包拯下令把惠民河上的建築全部拆毀,疏浚河道。因為這件事情,包拯得罪了不少權貴。有的權貴借著包拯要他們呈驗地契的機會,偽改地契步數,包拯派人丈量屬實,上奏仁宗,請求依法處理。

包拯對那些殘害老百姓的貪官汙吏,一向主張嚴厲懲辦。他做右諫議大夫時,三次上書皇帝,奏請罷免宣徽南院使張堯佐。兩個違法的三司使(理財的官)因為他的糾舉被撤掉。他竭力主張節省公私開支,堅決反對奢侈浪費。他個人的日常生活非常節儉,自己雖然已做到開封知府,可是衣服、器用、飲食都和剛做官時一樣。他曾經向仁宗皇帝建議:停止修建一切不急需的大工程,廢除所有正稅以外的苛捐雜稅。開封上清寺失火被焚,仁宗準備動工重建。包拯立即上奏諫阻,認為國庫不充,邊境未寧,不應當首先辦理這樣無關緊要的事情。包拯還常常反對仁宗任意賞賜大臣和內臣錢帛,反對臣僚們亂用公款、鋪張浪費,等等。

包拯這種不避權貴,甚至敢於對皇帝直諫的正直作風,在小說、戲曲中,經過人們的想象、發揮,被編成許多動人的故事。人們最熟悉的《鍘美案》《打龍袍》等劇,就是這樣產生出來的。至於有些舊小說、戲曲中,說他還到所謂“陰間”去審案,則是封建迷信的、完全虛構的。

包拯做官三十多年,一直以剛嚴的態度來執行封建國家的法紀,對於強宗豪族的專橫不法,按公處斷,絲毫不留情麵,彈劾和壓製豪門貴族,深受人民的愛戴。

(張習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