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五節 自然教育論

在西方教育思想史上,教育的自然適應性原則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也是曆代教育思想家、教育理論家普遍關注的問題。最早提出並要求教育順應人本身自然發展原則的便是亞裏士多德。他說:“認識到兒童的生活是合動植物與人類生活而成的,必然要依照其自然的發達以為教育,則可更明顯地提倡一種教育上的自然主義運動了。”[43]亞裏士多德主要從人的靈魂自然發展的思想出發,分析人的自然發展與教育的關係。

在他看來,人的靈魂由植物性部分(身體部分)、動物性部分(非理性部分)和理性部分三部分構成。在人的發展過程中,“就創生的程序而言,軀體先於靈魂,靈魂的非理性部分先於理性部分。情欲的一切征象,例如,憤怒、愛惡和欲望,人們從開始其生命的曆程便顯現於孩提;而辯解和思想的機能則按照常例,必須等待其長成,歲月既增,然後日漸發展;這些可以證見身心發育的程序。於是我們的結論就應該是:首先要注意兒童的身體,挨次而留心他們的情欲境界,然後才及於他們的靈魂。可是,恰如對身體的維護,必須以有造於靈魂為目的,訓導他們的情欲,也必須以有益於思想為目的”[44]。亞裏士多德依據人的身心發展規律提出了循序漸進的教育程序:①婚姻和育人以健康和天賦(本能)為主,重視體格教育;②兒童和青年以情欲和習慣為主,重視行為教育;③青年至成人以思辨和理性為主,重視哲學教育。隻有嚴格遵守這種教育程序,“才可普遍造詣於全部諸美德”。

在《政治學》中,亞裏士多德提出,教育應根據兒童的自然發展順序來確定教育年齡的分期。他要求教師根據兒童的年齡特征對他們進行教育。他強調說:“一個人生來就是人,而不是其他動物,並且其身心必定具有某種特性。”[45]“教育的目的及其作用,有如一般的藝術,原來就在效法自然,並對自然的任何缺漏加以殷勤的補綴而已。”[46]教師在教育與教學中隻有遵循這種特性,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亞裏士多德把年青一代從出生~21歲的生活、學習和鍛煉劃分為三個時期:即出生~7歲為第一個時期,7~14歲為第二個時期,14~21歲為第三個時期。各個時期的教育內容與方法如下。

一、第一個時期:幼兒教育

亞裏士多德認為,幼兒教育又可以分為兒童出生前的胎教、出生~5歲的嬰幼兒教育和5~7歲的兒童教育三個階段。

亞裏士多德從他的靈魂學說出發,論證了胎兒教育的重要性。他認為,每個人身上都有理性靈魂和非理性靈魂,而非理性靈魂中的植物部分(植物靈魂),專管人的生理機能,負責身體的營養、發展和生長等方麵的事項。而身體的生理機能在生命最初時期就已經開始。亞裏士多德還從生物學、解剖學、醫學的觀點出發,討論了優生優育的問題。他認為,父母的體質對子女將來的體格的影響至為重要。那麽,“何種體質的人對於其子女的體格最為有益呢?”[47]亞裏士多德認為,那些受過“使各人五官四肢都能得到平衡發展”[48]的“普遍操練”的人,他們的體質才是最優良的,他們的體質對其子女體格的影響因而是最有益的。接著要注意的便是有關婚姻的問題——公民們應在什麽年齡結婚?什麽樣的人宜於結婚?在討論這些問題時,他認為,立法者應考慮到男女雙方及其壽命之長度,他們的生殖力可能在何時終止,以及雙方體力的懸殊。即便如此,還有一個父母生育時期的最佳選擇問題。亞裏士多德認為,太年老的人和太年輕的人所生的兒童身心都會有缺陷,因此,最適宜結婚的年齡應當是智力旺盛之年。

與此相關的是胎教問題。在這方麵,亞裏士多德首先強調的是孕婦的保健問題。對此,亞裏士多德也提出了比較詳盡的建議。他說:“孕婦要注意自己的身體;進行經常的操練,攝受富於滋養的飲食……孕婦們每日須到專司育兒的女神壇廟進香一次,養成她們經常運動的習慣……孕婦應避免勞神苦思,保持安靜的情緒。”[49]早在公元前4世紀,亞裏士多德就提出類似優生、優育、胎兒保健的見解,確是難能可貴的。當然,他的思想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合理之處,例如,他認為最合適的結婚年齡為女性18歲,男性37歲,而男女智力旺盛之年均在50歲。這顯然是不科學的。

嬰幼兒階段的教育應順其自然,以孩子的身體發育為主。亞裏士多德主張父母使孩子得到良好的營養和適當的鍛煉。他強調嬰兒的食物以含乳成分最多的為好,而含酒精的則越少越好。嬰幼兒的體育活動也很必要,成人可以協助他們做一些適合於嬰幼兒的動作。他主張對幼兒進行忍受寒冷的鍛煉,其理由是:這樣做,有助於兒童的健康,並能使他們堅強,適於兵役。他同時指出,幼兒的鍛煉要“適其量”,應該是循序漸進的,防止他們過度疲勞。

從出生到5歲這一階段,亞裏士多德反對兒童進行課業學習或強迫的勞作,以避免對他們的身心發育產生消極的影響。但同時他又認為,應使兒童有充足的活動,以免肢體不靈。他認為,可以用遊戲這種娛樂方式,因為“兒童遊戲既不流於卑鄙,又不致勞累,也不內含萎靡的情調”[50]。教師與父母要對兒童的遊戲進行指導,妥為布置,力求使幼兒的遊戲活動能成為幼兒對“自由民”事業的模仿。

關於兒童5~7歲階段的教育,按亞裏士多德的意見,應以良好習慣的培養為主要任務。為達到這一要求,就要防止不良惡習對兒童的影響。他指出:兒童在這一時期最容易受到熏染,“任何卑鄙的見聞都可能養成不良的惡習,所以,立法家的首要責任應當是在全邦杜絕一切穢褻的語言”[51]。同時,還應杜絕穢褻的圖畫展覽和戲劇表演,務必使兒童“隔離於任何下流的事物,凡能引致邪慝和惡毒性情的各種表演都應加意慎防,勿令耳濡目染”[52]。亞裏士多德認為,決定兒童道德品質的構成有三個因素:一是天性;二是習慣;三是理智。其中,習慣是最重要的。良好習慣的形成就是在日常言行活動中,讓他們最先遇到美好的東西,經常接觸好人好事,並讓他們身體力行,反複練習。久而久之,良好的道德品質也就自然形成了。

二、第二個時期:少年兒童教育

7~14歲,屬於兒童發展的第二階段。亞裏士多德認為,這是一個學習、受教育的最關鍵時期,是奠定堅實基礎的時期。為使其動物靈魂部分得到良好發展,所以,這一時期要把情感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同時要求體、德、智、美諸方麵得到和諧發展,更要求接受良好的文雅教育,為將來過好理**,獲得理智的閑暇享受做準備。

亞裏士多德認為,對7~14歲兒童進行教學的任務是,讓他們掌握讀、寫、算的實用知識與技能,並且要對他們進行體操訓練與音樂教育。在這個時期,兒童已經在國家創辦的學校裏接受教育。亞裏士多德主張讓兒童學習有實用價值的知識。那麽,什麽是有實用價值的知識呢?在亞裏士多德看來,並非所有實用之學都要學習,而是應當學習那些對於從事政務與增強健康及閱讀、書寫有用的知識,而勿使兒童因為學習手藝人的技術而染上工匠的卑陋。他指出:“無須把一切實用的科目全部吸納。業務應該分為適宜於和不適宜於自由人操作的兩類;授給兒童的實用知識就應該以這個分類為依據,勿形成‘工匠(卑陋)的’習性。”[53]他指出,“那些有害於人們身體的工藝或技術,以及一切受人雇用、賺取金錢,勞瘁並墮壞意誌的活計”[54]都是“卑陋的”,因而是兒童不應學習的。

從其靈魂說出發,亞裏士多德認為,首先應特別注意兒童身體的發育,加強體操練習。他說:“在教育兒童時,我們當然應該先把功夫用在他們的習慣方麵,然後再及於理性方麵。我們必須首先訓練其身體,然後啟發其理智。”[55]而在體育訓練中,他反對斯巴達以嚴酷訓練培養公民勇猛精神的方法,倡導雅典式的“健美”的和諧發展的體育,並且認識到體育訓練必須和兒童的年齡相吻合,過度的體育鍛煉隻能是有害於兒童身心健康的。他說:“在**年齡以前的兒童應教育輕便的體操(競技);凡有礙於生理發育的劇烈運動和嚴格的飲食規則都不適用。”[56]隻有“18歲的青年才適宜從事劇烈運動並接受嚴格的飲食規則”[57]。

在智育問題上,亞裏士多德主張除了讓兒童學習讀、寫、算的普通知識外,主要是讓兒童學習音樂。他認為,7~14歲兒童的心靈最易於接受音樂教育。音樂令人愉快,有娛樂作用,進而陶冶性情,操修心靈,“……音樂教育的確適合於少年們的真趣。當年齡幼小時,兒童們都不願接受辛酸而引不起快樂的事物,至於音樂,則在基本上就內含甜蜜而怡悅的性質。又,音樂的曲調和韻律令人愉悅,而且滲透靈魂。所以,許多思想家把靈魂結合於樂調:有些人就直說靈魂本是一種樂調,另一些人則認為靈魂內含有樂調的質素”[58]。亞裏士多德指出,音樂既然能陶冶人的性情和修養人的心靈,那麽,就應該列入教育科目並教授給少年們。

亞裏士多德認為,音樂教育應當以培養欣賞能力為任務,而不應追求專門技能的訓練。因此,音樂課不要教學生們學習在職業性競賽中所表演的那些節目,更不能教學生們嚐試競賽中以怪異相炫耀的種種表演。他說:“我們所定的課程固然不該僅僅使少年粗識某些動物和幾乎所有奴隸以及小兒都能領會的普通音樂為限,卻也隻需達到對高尚的歌詞和韻律能夠欣賞的程度為止。”[59]在樂器的選擇方麵,“凡授予學生們的樂器,應當是對音樂方麵及其他學術方麵,能夠助長聰明、增進理解的樂器”[60]。亞裏士多德認為,樂調和韻律可分為三類:①培養品德;②鼓勵行動;③激發熱情。其效用也分為三點:①教育;②引**感;③操修心靈。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人要求不同的效果,但對少年,選取各自歌詞和樂調則“應當以培養品德為主”,宜取中和莊敬的杜裏調。總之,在亞裏士多德看來,音樂教育應符合三個標準,即“中庸標準、可能標準和適當標準”[61]。

從兒童身心發展的階段來看,第二時期是對兒童實施體、德、智、美和諧發展教育的重要時期。亞裏士多德十分重視這一時期的教育,既反映了他作為思想家、教育家對當時古希臘教育實踐的概括總結和理論升華,也反映出他親自從事教育工作的體驗。亞裏士多德的教育見解,時至今日仍給人們啟發之處的原因就在於此。

三、第三個時期:14~21歲的青年教育

亞裏士多德關於這個時期教育的論述已失傳,人們隻能在亞裏士多德關於兒童和少年教育主張的基礎上,根據亞裏士多德教育思想的發展脈絡和教育實踐活動的特點,進行較合理的推斷。

依據亞裏士多德靈魂學說的論點,青年階段的教育應把理性靈魂的培養放在最重要位置。因此,這一時期的教育重點就是發展理性,發展智慧。因此,必須把哲學學習放在首要位置。為了配合哲學的學習,必須開設一些基礎的課程。考慮到當時的學科發展情況,這些基礎性學科中,像數學、物理、自然、天文、音樂理論是有可能包括進去的。亞裏士多德要求學習一些“實用之學”,並要求公民善於“參戰”,所以,他提倡閱讀、書寫、算術、體育,也是極有可能的。而為了讓“自由民”能更好地享用“閑暇”,音樂、文學、詩學、繪畫是要學習的。似乎可以這樣說,亞裏士多德在呂克昂學院的教育實踐,正是他關於青年教育理論的具體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