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寬夢窄

莫教蒼蠅惑曙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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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詩人李商隱寫過一首七絕:

李杜操持事略齊,三才萬象共端倪。

集仙殿與金鑾殿,可是蒼蠅惑曙雞。

詩中說,李白、杜甫的才情、學養各有千秋,不相上下。他們都能通過一支生花妙筆,使包括自然與社會的大千世界的萬般景象,在詩中原原本本地畢現,一覽無遺。他們也曾分別在金鑾殿與集仙殿受到唐玄宗的接見,一度頗受賞識;但是,由於佞人的讒毀,混淆了事情的本來麵目,迷惑了玄宗皇帝,終於未獲重用,不得充分施展奇才。在這裏,詩人以蒼蠅比喻皇帝左右的讒佞之輩,用曙雞形容李杜的萬丈光焰。

在古代文人騷客的筆下,蒼蠅一直是令人憎惡的醜惡形象,而且總是被借喻為讒佞之徒。明人謝肇淛寫過一篇斥罵蒼蠅的精悍、犀利的諷刺小品。他說,京城一帶蒼蠅多,齊、晉一帶蠍子多,三吳一帶蚊子多,閩、廣一帶毒蛇多。蛇、蠍、蚊子都是害人的東西,但是,蒼蠅更為惡劣。它雖然沒有毒牙利喙,可是攪鬧起人來格外厲害。它能變香為臭,變白為黑,驅之倏忽又至,死了還會滋生,簡直到了無處可避、無物可除的地步。最後作者說:“比之讒人,不亦宜乎!”

宋人張詠也寫過一篇《罵青蠅文》,說:青蠅之所以這樣壞,我懷疑是奸人之魂,佞人之魄,鬱結不散,托蠅寄跡成形的。歐陽修在《憎蒼蠅賦》中極盡形容之能事,可謂生動、形象,揭皮見骨:“引類呼朋,搖頭鼓翼,聚散倏忽,往來絡繹;……逐氣尋香,無處不到;頃刻而集,誰相告報?其在物也極微,其為害也至要,……宜乎以爾刺讒人之亂國,誠可嫉而可憎。”

古代詩文引述典故、論說事理,都講究來曆、出處,李、歐、張、謝的詩文亦然,可以上溯到《詩經小雅青蠅》篇,詩共三章:

營營青蠅,止於樊。豈弟君子,無信讒言。

營營青蠅,止於棘。讒人罔極,交亂四國。

營營青蠅,止於榛。讒人罔極,構我二人。

第一章以髒穢可憎的蒼蠅比喻讒人,勸諫統治者切勿聽信讒言;第二章申說讒人為害至烈:肆意挑起禍端、製造混亂,使四方國家迄無寧日;第三章講到作者自身,由於讒人誹鎊構陷,以致深受其害。

“言語之惡,莫大於造誣。”無數史實證明,讒言是非常厲害的。唐代詩人陸龜蒙有一首《感事》詩,講述到讒言能夠殺人滅族,毒害極大:“將軍被鮫函,隻懼金矢鏃;豈知讒利箭,一中成赤族。”銳利的金屬箭頭可以射穿鯊魚皮製作的鎧甲;但讒言這支毒箭還要厲害百倍,一經中的,就會闔家遭斬,赤族滅門。這絕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史有明證的。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武安侯田蚧與魏其侯竇嬰,在漢武帝麵前互相攻訐,各不相讓。最後,田蚧勝利了,因為他使用了“流言殺人”的殺手鐧,說了一番聳人聽聞的話:天下幸而安樂無事,我得以成為朝廷肺腑之臣,平生所愛好的不過音樂、狗馬、田宅而已;不像魏其、灌夫那樣,日夜招聚豪傑壯士相互議論,不是仰觀天象,便是俯首劃策,窺伺於太後與皇上之間,希冀天下變亂,從而成就他們的謀國雄圖。言外之意是,我這個人胸無大誌,平生所追求的無非是聲色狗馬;而他們則是野心勃勃,眼睛時刻盯著皇帝的禦座。你這做皇帝的可要權衡利害,多多當心啊!“豈知讒利箭,一中成赤族”。結果,漢武帝聽信了田蚧的讒言,將與魏其侯竇嬰深相結納的將軍灌夫及其家屬全部正法,竇嬰本人也在渭城被處決了。而田蚧卻因為“舉奸”有功,安安穩穩地做著他的丞相。

鑒於讒言可以殺身滅族,亂國亡家,宋人羅大經寫過一首《聽讒詩》,以高度概括的語言,將聽信讒言導致骨肉析離、君臣猜忌、兄弟殘殺的危害一一列出,不啻一篇討讒的檄文:“讒言謹莫聽,聽之禍殃結。君聽臣遭誅,父聽子當訣,夫妻聽之離,兄弟聽之別,朋友聽之疏,骨肉聽之絕。堂堂八尺軀,莫聽三寸舌。舌上有龍泉,殺人不見血!”

那麽,怎麽應對呢?在舊時代,限於當時的社會條件、體製機製,缺乏應有的法律、法規,就隻能徒喚奈何了。宋代詩人曾幾有一首《蚊蠅擾甚戲作》的七言古詩:“黑衣小兒雨打窗,斑衣小兒雷殷床。良宵永晝作底用,隻與二子更飛揚。……揮之使去定無策,葛帳十幅眠空堂。朝喧暮哄姑聽汝,坐待九月飛嚴霜。”蚊蠅作祟,驅除無策,隻好寄厚望於九秋的嚴霜了。

清代進士甘汝來也寫了一首《雜詩》:“青蠅何營營,呼群汙我衣。我衣新且潔,蠢爾無是非。驅之薨薨起,穴隙更乘機。蹙蹙靡所避,終日掩荊扉。歎息爾微物,終安所憑依。西風動地來,秋霜下嚴威。看爾翩翩者,能再幾時飛。”同樣是期待著風霜助陣,布下嚴威。

今天不同了,法治社會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肆意造謠誣陷、讒毀無辜者,一律繩之以法。作為個人,對付讒言也有許多有效辦法——

首先,要頭腦清醒,掌握規律,辨識偽裝,認清真相。讒人得勢,往往由於其擅長遮掩罪惡本質,而予人以忠誠、順從的假象。如果隻看其貌似忠厚、謙恭的外表,而忽略探求本質,就很容易上當受騙。而對於諍言與讒言的區分,同樣也應透過現象,認清實質。早在兩千多年前,荀子就有過十分透辟的忠告:結黨營私之徒相互吹捧,君子不能聽取;陷害好人的壞話,君子不能相信;嫉妒、壓抑人才的人,君子不能親近;凡流言蜚語、無根之談,不是經過公開途徑而傳播的,君子一定要慎重對待。

其次,對於造謠生事、傾陷他人的惡行,不能聽之任之。必須追索謠源,一抓到底,對構成誹鎊罪、誣陷罪的,要依據法律嚴加查處,不予寬貸。使人們認識到,凡蓄意讒毀、中傷他人者,絕不會有好下場,從而知所戒懼。

第三,“是非來人耳,不聽自然無。”作為被讒毀者本人,對那些“流言、流說、流事、流謀、流譽”(《荀子致士》),應以一副不屑一顧的氣概,完全不去理會它。用魯迅先生的話說,就是連眼珠子都不轉過去。或者像東坡居士所吟詠的:“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