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裴斯泰洛齊的教育思想的哲學、心理學和政治學基礎
一、裴斯泰洛齊的哲學觀(含宗教觀)
裴斯泰洛齊對人的研究和人的觀念體現了他的哲學觀和宗教觀,是他教育思想的哲學基礎。裴斯泰洛齊在給海德堡教堂管事、牧師約翰·費裏希·米格的信中說道:“我多年來一直在研讀的惟一的一本書就是人,我全部的哲學都是建立在人和關於人的經驗基礎上的。”
裴斯泰洛齊關於人的哲學觀及與此相關的基本宗教觀有一個發展的過程。1780年出版的《隱士的黃昏》一書,反映了他的基督教觀念和信仰。“上帝乃人類的父親,人則是上帝的孩子,這是純正的基本信念,信仰上帝將會使人受益匪淺,他們的生活環境將會賜福予他們。”[4]信奉這一真理是全部現世幸福的根本基礎。人類的全部繁榮就在於人能夠認識到這一代表人本性特征的根本的和最深層的關係。他將這種宗教觀運用於哲學來看待人和世界,認為人的本性是崇高的,是美德的本質。他對人類本性、人的自然屬性的認識也帶有理想化的色彩。人與人之間就像上帝和他的孩子一樣,是父子關係,對上帝慈父般的愛充滿了信任的認識就能形成有序的人類關係。“人類是上帝的孩子,這種思想培養我們成為兄弟,培養兄弟的情和愛,這是產生人類真正正義的惟一源泉。”[5]所以,裴斯泰洛齊把基督教教人去愛,把耶穌的教義看成一種人生哲學。這種哲學構成了正義;這種觀點使他將社會理想化和樂觀化。
當新莊實驗失敗後,現實生活中的殘酷現實,迫使他去探討複雜的受多種因素影響的世人生活秩序和規則,以指導人們去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他對人和宗教的看法反映在1787年出版的《林哈德和葛篤德》一書中的“少尉的哲學”裏。這裏描述了人的兩種特性,一方麵是動物的本性,另一方麵是墮落的人性。如書中的前任少尉、現任校長格呂菲所說的,人是不道德的和罪惡的。裴斯泰洛齊強調格呂菲的態度和觀點就是他的態度和觀點。這表明裴斯泰洛齊作為一個受了人性中惡的一麵和利己主義所給予的痛苦經曆和命運打擊的人,放棄了理想主義的看法,而以少尉的哲學來看待人,這是他對人的本性認識的轉變。
對於宗教的觀點,他也放棄了最初的信念。在《隱士的黃昏》中,裴斯泰洛齊認為宗教是人與上帝的一種表現,它存在於人的天性中,並且是天賦的。但此時,他認為人在自然狀態下沒有宗教,隻有人以社會形式聚集在一起時才產生宗教,隨著所有權的出現,宗教產生了。它指導人們服從法律,尊重他人的財產所有權。但他並沒有擺脫和背叛宗教。
裴斯泰洛齊的哲學代表作是1797年出版的《我對人類發展中自然進程的追蹤考察》。此時,他對人的觀念和宗教的理解有了全新的認識。書中提出的重要觀點就是他把對人性的基本思想相互聯係起來了。而在此之前,“由於多年來在我腦海中一直縈回著單方麵的思索——沒有秩序,沒有聯係,對整體沒有一個清楚的概貌”。而現在他以存在於人類本性中的矛盾為出發點,把這些單方麵的思索聯係起來思考和分析,提出了關於人類三種狀態的學說。除了人的發展的自然狀態和社會狀態之外,還有一種自律的道德狀態。裴斯泰洛齊在《我對人類發展中自然進程的追蹤考察》中表明了他關於人的基本觀念。他把人理解為原則上在自然狀態、社會狀態、道德狀態三種狀態中生存的生物。在自然狀態中的人“具有本能的純潔”,純粹為自我而生存。在社會狀態中的人,是“作為墮落的自然人進入社會狀態,也從根本上變成一種冷酷無情的生物”。[6]人作為與其同胞處於聯係和契約中而存在的產物去行事。在道德狀態中的人,能擺脫動物本性的自私和社會關係去行事。這三種人本質上是具有相對獨立性和矛盾性的。自然狀態中的自然人與社會狀態中的人實際處於一種矛盾狀態之中,“作為社會的產物,我搖搖擺擺地受著雙重折磨,站在大自然產物和我自己的產物之間”[7]。“即在我的動物性要求同我的良心之間搖擺。”存在於人性的矛盾的解決,要麽沉淪下去,“要麽敗於大自然的產物,要麽作為社會產物而超越自己”。[8]這就要社會人反省自己,並在本身尋找一種力量,避免自己的墮落。這種力量就是與宗教相符的情緒和獨立自主的力量。隻有作為道德人,才能解決自身存在於本性中的矛盾。三種狀態是人所具有的三種不同的屬性。他們之間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聯係的、逐步過渡的必要環節。大自然造就的人不是完美的人,人必須實現他自身的人性化和自身的完美,由自然人過渡到社會人,再過渡到道德人。
在《我對人類發展中自然進程的追蹤考察》中,對裴斯泰洛齊來說,真正的宗教與真正的道德是一致的,隻有在人的社會道德狀態下,人才可獲得和認識真正的宗教;而在自然和社會狀態下,沒有真正的宗教。裴斯泰洛齊與盧梭關於人性的看法的不同點是,盧梭認為自然人性本善,是社會把自然人給糟蹋了;而裴斯泰洛齊指責盧梭認定人生下來本質是好的這一觀點。裴斯泰洛齊的觀點更多地傾向於人的惡劣傾向是與生俱來的。
在個人與社會的關係方麵,盧梭相信,人的道德觀念是在人的社會存在之中和由於人的社會存在而實現的;裴斯泰洛齊則認為,道德觀念原則上不可能是社會現象,而唯一可能的是出於“個人”的。要改善社會,隻有使個人道德化才有可能。因而裴斯泰洛齊放棄了人與自然的絕對關係,而追求人自身的能動和主體性。人不斷地通過克服自我的自私觀念,而成為道德人。
二、裴斯泰洛齊的心理觀
裴斯泰洛齊著作中對人的最簡單的一種心理現象——感覺,做了較深刻的闡述。他認為感覺和直觀對人的認識和思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他指出:認識的基礎是我們人體感官的活動,一件物體放在人的感官之前,人們通過看、聽、觸、聞、嚐等感官感知事物的外形、數量,由此,兒童產生了“模模糊糊”的“迷惘”的直覺,這是動物也有的。但是,人能用思維理解事物,加以整理、解釋和給事物以名稱,最後用語言把它叫出來。語言、外形和數目是把感官的直覺經驗確定下來的三個基本要素,並使人從模糊不清的直覺過渡到定直覺階段。這時人的感覺已跳出了動物的直覺範圍,進而人們通過人體各種不同的感官,盡可能地分清事物的特性、顏色、溫度、音響、味道、氣味、重量、堅固性等,人的感覺從定直覺進到了透直覺階段。人們把物體放在更大的範圍內進行觀察,不斷地對某方麵的知識做進一步的解釋和補充,這時感覺進入了透概念階段。這個過程從模糊直觀發展到透直觀經曆了四個階段,這是根據外部感官的活動而提出來的。它是人們認識的基礎,是思維和能力發展的基礎,也是裴斯泰洛齊教學理論的依據。
裴斯泰洛齊的思想接觸到了感覺的種類。他說人有五種感覺,並相信人也有“內部感覺”,內部感官使人獲得內部觀念,幫助人們提高單純從感官得來的知識,使人們更深刻地認識世界,揭開和找到事物的真諦。裴斯泰洛齊把感覺的種類初步分為外部感覺和內部感覺兩大類。這一思想基本反映了當今心理學對感覺的分類,但是他對內部感覺的認識是模糊的、唯心的。
裴斯泰洛齊的心理學的基本理論是關於能力的分析和論證。他把人的能力分成腦(頭)、心、手三部分。裴泰洛齊所指的“頭”或“腦”,常常是指“精神”。“精神”上的或“個人的”能力,也就是人認識世界、理智判斷一切事物的所有內在精神的官能,包括感覺、記憶力、想象力、思想和語言。“心”指伴隨著全部知覺和思想而來的一切感情範圍,包括基本的道德感情;還包括“內在感官”的種種表現,如良心的活動、預感能力或評判力等。“手”指的是人的實踐活動的能力,如“手工能力”“藝術能力”“職業能力”“家務勞動能力”等。這三種基本能力應協調發展。裴斯泰洛齊認為,人本身的和諧一致也是人生來就具有的,是大自然所創造的。這三種能力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心”的能力,隻有腦和手的能力順從於高尚的心時,三者才會協調一致。裴斯泰洛齊指出:“如果人得到高尚、滿意的教育,人就肯定會為信仰和愛而培養和發展自己的德、智、體。”顯然,思想行動一旦服從人的道德、意誌和愛,人就能夠真正取得自身的協調一致;相反,人的行動和感情不一致,就是分裂的、不一致的個人。裴斯泰洛齊從心理學角度提出人具有三種基本能力和這些心理能力的特性及發展心理能力最基本的原則。這為人的和諧發展和創立教育學理論奠定了心理學基礎。
裴斯泰洛齊長期尋求一切教學藝術的共同心理根源。在1800年的題為《方法》的報告中,他提出:“我正在試圖將人類教學過程心理化,試圖把教學與我的心智的本性、我的周圍環境以及我與別人的交往都協調一致起來。”[9]他認為教育應當提高到一種科學水平,教育科學必須起源於並建立在對人類本性最深刻的認識的基礎上。為此,他要求教學以人的心理為依據,尋找和認識教學的心理根源。裴斯泰洛齊理解的人的心理就是人類的本性。從心理學的含義來說,包括了兩個方麵:“一是就教育的目的或結果的意義而言,要求教育教學應使人固有的、內在的能力得到培養和發展。二是就教育教學活動或過程的意義而言,要求教育教學應與兒童心理發展的特點和規律協調一致起來,使兒童在獲取知識、發展智慧和道德情感各方麵,都處於自然主動的地位。”[10]裴斯泰洛齊指出:“我們麵前的世界好像是一個各種混亂的直覺交融匯合的海洋”,一個感覺印象雜亂無章的大海,而“教學和施加影響的任務是消除這些混亂現象”。[11]把各種事物分門別類,並把相似的和有關的事物歸並起來,用這種方法使所有對象都清晰地呈現到我們麵前,使我們的“心智由模糊的感覺印象上升到清晰的概念”,而“教學就本質而言,是闡明我們概念的一種手段”。這就是裴斯泰洛齊所理解的一個完整的心理過程和教學過程。依據這一過程,他提出“直觀”原則。盡管他的直觀內涵不夠明確,令人難以確切把握,但他反複表述了這樣一種思想:教學必須盡力促進兒童的內在認識能力和外在實物結合,使兒童在主觀能力與客觀事物相統一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各種能力。他還從人的認識的心理過程和規律中,推出了抓住事物的簡單要素進行學習和教學的要素教育論。根據人的心理能力的發展特性,他提出發展人的各種能力的方法,這就是他的教學心理化的內容。
三、裴斯泰洛齊的政治觀
裴斯泰洛齊是一個讚成資產階級革命,同情勞動人民,爭取國家獨立、人民自由的愛國主義者,具有資產階級民主、人道的社會政治觀。
裴斯泰洛齊反對社會財富掌握在少數人手裏,人民貧富不均,但不主張剝奪私有者的財產。他認為私有財產是合法的、不可侵犯的,但如何使用財產則是很重要的問題。如果社會財富掌握在單個人手中,就會導致犧牲弱者,使弱者陷入貧困。裴斯泰洛齊要求製止這種情況發生,並且應受法律的限製,同時,國家有責任製定出明智的法律,迫使富人使用財富時,也使窮人得到好處,關心從屬於其財富的那些人的幸福並承擔起責任。他預見和希望有這樣的社會:大量的資本不屬於任何個人,對資本進行合理分配,窮人和富人不再有具體的區別。
裴斯泰洛齊對國家的任務和作用極為關注,闡述了他關於國家的學說。他認為國家首要完成的直接任務是保證安全,設法使每個成員不想也不能使用暴力解決衝突,同時也能保證個人安全。這就意味著未來發生的一切衝突不再用拳頭和武力,而是在法律的範圍內解決。所有可能參與衝突的人都得服從法律,但是總有受自私觀念驅使他成為掠奪他人財產的人,因此國家的主要任務是製定、頒布法律和維護權利與法律,使個人在國家中找到安全,使生命和財產不受威脅。
但是擁有權力的人可能濫用權力,利用手中的權力不是為人民造福而是作為奴役和剝削人民的工具,因此使用權力必須受法律約束。裴斯泰洛齊認為,一旦由某個人掌握並運用一切權力,社會常常就會出現另一種局麵,權力就不是神聖的,而僅僅成為集權統治的工具。這時國家就得分權,使統治者的權力在人民獲得的權力和人民的力量中得到均衡。
國家的間接任務是合理滿足個人需求和教育。裴氏認為,如果國家不重視人民的教育問題,那麽國家的法律就會徒有虛名,解決不了國內的實質性問題。原因在於:要求合理地掌握權力,合理地行使公民權,法律條件是通過教育使人的天性得到充分發揮,才能正確地掌握政權,公民才會正確運用自己的權力。這就需要掌權者與國家公民都必須受教育,對所有的人實行教育,同時才能保障法律的合理公平,而教育僅是國家的任務。國家隻能通過立法,間接起作用來促進個人的積極性、責任感和道德觀的形成。
政權應該由什麽樣的人掌握?裴斯泰洛齊認為:“掌權人和統治階層忘記了自己的使命和義務是國家不幸的主要原因。”而掌權人能從內心產生善性,國家就有希望,而善是來自每個受過正確教育的人,因此他認為受教育是國家中議政、參政必不可少的先決條件。政權應掌握在受過教育的優秀大人物手中。他們應該是上層人民中最優秀者,而不是沒有受過教育的人。裴斯泰洛齊認為,民主的形式集中表現在人民能夠選舉政府官員,而不在於參政議政。可見裴斯泰洛齊是一個對勞動人民高度同情的民主主義者,同時他對人民的權利與國家的關係的認識是很明確的。
四、裴斯泰洛齊的社會改革理論與教育改革理論
裴斯泰洛齊對人民特別是窮苦農民抱有強烈的同情。他看到農民生活在貧困線上;貧困是一種普遍現象;農民貧困,不能受教育。他長期思索這些現象是怎樣產生的;怎樣才能使貧苦農民擺脫這一境況。但他並不了解產生這種狀況的真正原因,而認為這是由於他們沒有接受教育而造成生產能力低,不會合理安排農業生產勞動。所以他說:“窮人為什麽總是貧困,是因為他們沒有接受過謀生技能教育。我們必須從根本上改變這一點。”[12]為此,他一方麵試圖從教育入手,普遍提高農民的智力和教育水平,幫助農民推廣新的農作物和改進耕作方法,提高農業生產技能,進而提高農業生產水平,以克服貧困;另一方麵,他認為解決這一問題,還必須從上層社會開始,這是作為當權者的責任和每個有理智的富裕公民的責任。他在《林哈德和葛篤德》中表達了這樣的思想:拯救窮人隻能來自上層,來自貴族執政官、好心的大臣,甚至開明的君主,讓他們發善心,同情和幫助農民,改善農民的生活。他預言能夠通過貴族內部革新來改善社會狀況。他還特別寄希望於有社會進步傾向的皇帝約瑟夫的維也納皇宮;他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來說服統治者。1813年,為了請求駐紮在伊弗東的沙皇軍隊不要危害他的學校,他去找逗留在巴塞爾城的沙皇,沙皇亞曆山大召見了裴斯泰洛齊。裴氏為了說服和懇求沙皇取消農奴製,實施民眾的普遍教育而忘了自己的請求,他還提出一係列經濟改革措施:為每個人找到有意義的工作,使人人有能力謀生;同時能在勞動中實現人的存在;並把牧場均勻地分配給所有農民耕作。在法國大革命時期,他還要求廢除封建的什一稅,實行新稅收和保險等新措施,還提出一係列有關法律措施的建議,特別提出一項新的訴訟程序。以教育刑事罪犯為出發點,使刑法和判決的執行合乎人道,取消死刑。他將當時因未婚生育而殺害嬰兒被判死刑的一係列案件進行整理,並刊登在他的作品中,描寫了對那些因殺害自己的孩子的不幸的年輕母親的精神痛苦和絕望,對隱藏在那些社會風俗、道德後麵的虛偽和殘忍以及虛假的法律進行揭露和控訴;指出了當時宗教認為是犯罪的未婚同居問題是屬於道德和宗教準則範圍內的事,不是社會準則;而國家是社會的公共機構,不應該把道德規範內的行為用懲罰來幹涉,國家的任務隻限於培養合乎道德的生活。他認為,道德法庭的懲罰是造成殺害兒童的主要根源,必須取消,而代之以一項道德革新措施,通過一個公正的立法和以一個好統治者為範例,培養人民獲得建立純潔幸福家庭生活的虔誠和智慧,這是製止犯罪的唯一手段。裴斯泰洛齊還通過一係列寓言故事,來曲折地表明自己對政治問題的看法和意見。
裴斯泰洛齊對社會改革的思想和觀點,更多的是想通過教育改革來實現他的理想。他的教育改革理論,主要體現在小說《林哈德和葛篤德》和他的書信集《葛篤德如何教育她的子女》中。前者是在1781—1787年寫的一部四卷本教育小說,宣傳了他的教育理想。書中的主人翁即農婦葛篤德是一位集母親、教師、教育改革者於一身的婦女典型。她親自教育子女及鄰家的兒童。她的行為和教育方法影響了全村,村裏的學校也仿效她采取與大自然發展秩序相切合的教育方法來發展兒童的自然能力,在學習和訓練中充分利用兒童的感官,把教育和生產勞動結合起來。這種結合是裴氏的社會改革理論和教育改革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書中還闡述了他的“教學心理化”“簡化教學機製”“要素教育”等方麵的理論和探索,論述了智慧、教學原則、教學方法、活動能力的培養,以及道德教育、宗教感情的培養。這些都反映了裴斯泰洛齊以教育為基礎引導人民前進並改革社會的觀點和教育改革的理論。為實現他的理想,他建立孤兒院、貧民教養院,致力於貧民教肓。他在建立的學校裏力圖收教貧苦人民的子弟甚至為他們提供免費入學。當他可望在出版他的全部著作後將得到一批款項時,他就要著手他的教育計劃,開辦貧民學校,實驗他的教育和教學方法,為培養教師建立模範學校。裴斯泰洛齊為實現他的社會改革、教育改革的理想進行了長期艱苦的探索,提出了大量的、新的有建樹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