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筆記體小說
我的一些小說,在投寄刊物時自己就標明是筆記小說。筆記體小說是近年出現的文學現象。我好像成了這種文體的倡導者之一。但是我對筆記體小說的概念並不清楚。
中國古代小說有兩個傳統,唐人傳奇和宋人筆記。唐人傳奇本多是投之當道的“行卷”。因為要使當道者看得有趣,故情節曲折,引人入勝;又因為要使當道者賞識其才華,故文詞美麗。是有意為文。宋人筆記無此功利的目的,多是寫給朋友們看看的,聊資談助。有的甚至是寫給自己看的。《夢溪筆談》雲“所與談者,唯筆硯耳”。是無意為文。因此寫得清淡自然,但,自有情致。我曾在一篇序言裏說過我喜歡宋人筆記勝於唐人傳奇,以此。
兩種傳統,綿延不絕,《閱微草堂筆記》可以說是繼承了筆記傳統,《聊齋誌異》則是傳奇、筆記兼而有之。紀曉嵐對蒲鬆齡很不滿意,指責他:
“今燕昵之詞、媟狎之態,細微曲折,摹繪如生。使出自言,似無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則何從而聞見之?”
這問題其實很好回答:想象。
一般認為,所寫之事是目擊或親聞的,是筆記,想象成分稍多者,即不是。這也有理。
按照這個標準,則我的《橋邊小說三篇》的《茶幹》是筆記小說;《詹大胖子》不完全是,張蘊之到王文蕙屋裏去,並非我親眼得見;《幽冥鍾》更不是,地獄裏的女鬼聽到幽冥鍾聲,看到一個一個淡金色的光圈,我怎麽能看到呢?這完全是想象,是詩。
我覺得這樣的區分沒有多大意思。
凡是不以情節勝,比較簡短,文字淡雅而有意境的小說,不妨都稱之為筆記體小說。
我並不主張有人專寫筆記體小說,隻寫筆記體小說。也不認為這是最好的小說文體。隻是有那麽一小塊生活,適合或隻夠寫成筆記體小說,便寫成筆記體,而已。我並沒有“倡導”過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