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常識

潘季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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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治理黃河專家潘季馴(1521—1595),字時良,烏程(今浙江湖州)人。他從四十四歲時起,到七十三歲退休時止,前後四次受命治理黃河,為治理黃河工程工作了二十多年。

根據曆史記載,黃河下遊在三千多年中,泛濫和決口一千五百多次,重要的改道二十六次,其中大的改道有九次。黃河泛濫時,中原一帶,常常是千裏澤國,無數村莊和城市被淹沒,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極嚴重的損失。治理黃河,自古以來就是我國勞動人民跟水患進行鬥爭的重大事情。

嘉靖四十四年(1565),潘季馴奉命治理黃河。他到達黃河沿岸以後,親自視察河道,訪問河堤附近的農民,邀請有經驗的治河民夫談話,仔細研究治河的辦法。他還閱讀前人有關治河的各種文獻和著作,拿它們跟當前的情況進行參證、比較。這樣,他逐漸摸清、掌握了黃河水患的規律,從而製定出了一套治河的原則和方法。他四次治理黃河,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績。

潘季馴治河的原則是:“挽水歸漕,築堤束水,以水攻沙”。這意思就是說,修築堅固的堤岸,約束河身,借著奔騰的水流衝走泥沙,刷深河漕,避免淤積。他根據黃河水流泥沙過多的特點,認為必須維持河道的整一,不要讓它分流;兩岸河堤的距離不要太寬,要緊緊地約束住河身。因為河道一寬,水勢就緩,泥沙就會淤塞河床,河水就容易泛濫成災。相反的,如果河道不太寬,水流很猛,就能衝刷淤泥,刷深河床,洪水就不易漫出。

潘季馴一生的治河經驗,都總結在《河防一覽》這部書裏,如怎樣築堤,怎樣保護堤防等,都有詳細的說明。書裏還繪製了詳細的黃河全圖,標明治河的地形和水勢。每個險要的河段,都畫出了堤防和巡守的“鋪”。“鋪”是供巡防人員駐守和休息用的一種草屋。“鋪”的旁邊豎起高竿,白天掛旗,晚上掛燈。有了緊急情況,巡防人員就敲鑼告警,附近農民就可以趕去搶救。

(徐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