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條約》
1842年,英國艦隊開進長江,先後攻占吳淞、上海、鎮江,並進圍南京。清政府在侵略者的這種凶焰麵前嚇破了膽,決心更加公開地走向同人民群眾的堅決抵抗相反的道路,向侵略者屈膝投降,並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英《江寧條約》。江寧就是現在的南京,所以《江寧條約》也叫《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共有十三款,主要有以下幾條:①中國割讓香港島。從此以後,香港就成為英國侵略中國的軍事和商業基地。②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在這些通商口岸,英國可以派駐領事等官。這樣,封建中國的門戶被打開了。③中國賠款兩千一百萬銀元。④中國抽收進出口貨的稅率,要“秉公議定”。這就是協定關稅的開始,有了協定關稅的特權,英國資本家可以在中國市場上大量出售商品,來排擠中國的手工業生產,控製中國的市場,並且可以從中國掠取大量廉價的原料。⑤英國商人在各口岸可以自由地和中國商人交易,不受任何限製。從此英國商人可以自由地和中國商人接觸,選擇和培養他們的代理人。
1843年英國政府又強迫清政府訂立了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虎門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附約,其中除了具體地規定了《南京條約》的一些細則外,還增加了一些新條款,主要有:①領事裁判權,規定凡英國人和中國人交涉詞訟,“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照辦”。這就是說英國人在中國犯罪,不受中國法律製裁,有這一條規定,侵略者就可以在中國領土上橫行無忌了。②片麵的最惠國條款,規定中國政府“將來設有新恩施及各國,應準英人一體均沾”。根據這個條例,任何侵略者在中國獲得特權,英國同樣可以享受。
總之,《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曆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從此,中國喪失了獨立國家的地位,開始一步一步地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美珍)